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 月 2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睢宁宝源)收到睢宁县财政局支付的“徐州市睢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款项 300 万元。
“徐州市睢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是睢宁宝源负责实施的热电联产项目。根据江苏省发改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2015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15】658 号)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2015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追加)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15】815 号)等文件精神,“徐州市睢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投资款中有 3000 万元被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中央预算内投资款项的陆续到位,为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降低项目实施财务成本,有助于公司实施睢宁垃圾项目建设。公司将会按照既定实施计划,合理、科学地使用拨付的中央预算内的投资款项,加快项目的实施,力争尽快投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已收到的资金将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照投资项目形成的相关资产的使用年限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