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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私募合规日历,请查收!

3月私募合规日历,请查收! 百达集团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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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私募君、私募工坊/黑募

预约阅读时长: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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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前证券类私募管理人2月月报报送


3月7日前量化私募运行报表报送


3月15日前资管增值税申报


3月19/20日2022年度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4月29日之前经营异常机构整改


4月30日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6月30日前2021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相关私募基金财务检测报告填报报送


6月30日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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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2月月报送


截止时间:3月7日

报送对象:证券类投资基金规模≥5000万元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事项说明

1

5000万按曾达到过的峰值判断(峰值是备案初始募集和报告的基金资产净值期末数据),达到5000万之后次月开始报。

2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主动报送规模不足5000万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月度报告,以此积累业绩,为今后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积累信用。

3

需向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https://pfid.amac.org.cn)和投资人双向报送。





02

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


截止时间:3月7日

报送对象:部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事项说明

1

该报表于2021年11月上线,收到相关通知的私募管理人需要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含)内完成报送任务。

2

 报送或者逾期报送达到2次及以上的管理人,将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协会将在官网予以公示,并视情况进一步采取自律措施。





03

管理人及产品纳税申报


截止时间:3月15日

报送对象:资管产品管理人

事项说明

1

报送时限:一般纳税人,每月15日前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申报,一般1月、4月、7月、10月15日之前申报。

2

 报送平台:各地国税局网上申报系统(备注:不同地区存在一定差异,具体以当地国税局公告为准)

3

法规依据:《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04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14日-3月20日

考试时间3月19日-20日

考试地点:哈尔滨、济南、徐州、贵阳、太原、福州、泉州、兰州、长沙、西宁、深圳、烟台、乌鲁木齐、广州等14个城市

事项说明

1

所有考生须做好考前14天自我健康监测,进入考场前须进行体温测量并提供当地政府认可的健康码,体温低于37.3℃且健康码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部分考区将会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续协会将在准考证发布时公告相关防疫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考试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详情参见: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啦!2022年首场考试将于3月19日-20日举行





05

经营异常机构整改


截止时间:4月29日前

整改情形:(一)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且超过12个月仍未完成整改

              (二)在管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后,超过12个月持续无在管私募基金

事项说明

1

信息报送异常情形包括5类:

1.未按时通过AMBERS系统提交管理人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

2.管理人未按时通过AMBERS系统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更新义务累计达2次;

3.管理人未按要求通过信披备份系统备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三季度及以后各期季报和年报、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2018年及以后各期半年报和年报等信息披露报告累计达2次;

4.管理人存在逾期未办结信息核查事项;

5.法律法规和协会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

 针对上述第二类需整改情形,新设基金产品应当托管,并上传托管人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尽职调查底稿或托管人出具的已按尽职调查审核要点完成尽职调查的书面说明文件。

3

如未按时整改,协会将要求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详情:最新!中基协发布7类经营异常机构情形,超12个月持续无在管基金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0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 至 2022年4月30日

报送对象:自主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

注意事项

1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每年4月30日前发布上一年度报告。

2

报送内容:披露基金净值、年度财务报表以及期末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

3

需向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https://pfid.amac.org.cn)和投资人双向报送。

4

制度依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07

年度财务信息、财务检测报告


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 至 2022年6月30日

报送对象:所有私募管理人

报送系统:Ambers系统

事项说明

1

出具本机构2021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2

制度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08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日 至 2022年6月30日

报送对象: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

事项说明

1

年度报告应在次年6月底之前完成,每年6月30日前发布上一年度报告。

2

制度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3

合伙型、公司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需要准备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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