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船级社依据其规范及国际公约等标准,对船舶与海工平台使用的各类材料设备(如大型主机、船体及轮机设备、电气及自动化仪器等)进行审查,并检验产品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规格书要求,以验证其性能。
KR船级社认证主要有工厂认可、型式认可、设计认可、产品检验等组成。
一、工厂认可
工厂认可是指,根据我社规范2篇1章102.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在进行材料等产品检查之前,先进行产品的质量均一性检查,对原型产品进行本准则规定的审查及认可试验,当符合要求时,证明该制造厂的相关产品制造方法符合规定。
申请工厂认可的制造厂应向本船级社提交认可申请书1份及附加资料中认可资料3份,参考资料2份。
附加资料
认可资料
工厂认可试验方案及适用标准(当明示我社相关准则,IMO通函或韩国产业规格等试验方法和程序等时可以用标明的相关标准来代替,但应包含试样的详细图)
参考资料
(1) 详细信息 申请认可产品的种类,等级,尺寸及相关规格等。
(2) 制造工厂概要
公司名称及住址
工厂的沿革
(3) 组织及质量管理
组织图
质量管理部门的组织及相关人员
其他船级的认可证书及ISO认可证书(适用时)
(4) 制造工程及设备的概要
制造工程图(QC工程图 : 各制造阶段相关试验及检查项目)
主要制造设备及装备
(5) 试验及相关检查
试验及检查相关标准或程序
试验及检查人员的资格
试验及检查装备目录
各制造阶段产品的识别及追踪系统
(6) 主要制造成果(造船及其他用途)等
(7) 其他本船级社就制造工厂的工厂认可而言认为必要的材料
不顾上述要求,对于得到本船级社工厂认可的工厂,若其提交的材料重复时,则可免除工厂认可方案外的一部分参考资料 。
二、型式认可
设计认可是指根据规范 5篇,6篇及 9篇和其他船级技术规范的各个规定的要求,事先审核船用设备清单、构造、尺寸及材料等的图纸和材料等,当符合要求时,则证明该制造厂的图纸符合标准图纸的要求。
申请型式认可的工厂应向本船级社提交认可申请书1份及附加材料中认可用材料 3 份,参考用材料 2 份。但根据船级技术规范的规定,已经提交的材料和重复的材料可无需提交。
附加材料
认可用材料
(1) 型式试验方案及适用标准(当标明我社相关准则,IMO Res. 或韩国产业规格等试验方法和程序等时则可使用相关规格来代替或应包含试样的详细图)
(2) 相关图纸(组装剖面图,主要附件等图纸)和资料
参考用材料
(1) 产品的要点及规格书
(2) 制造工厂的概要
公司名称及住所,工厂的沿革,工厂的大小及分布图
应放入认可或证书中的,包括附属公司在内的组织及相关构造。
(3) 根据105.的要求,在实施工厂审核后可要求提交下列资料。
主要制造设备
制造工程图
规格及标准相关资料
质量管理相关资料
检查及试验设备
主要制造业绩
外包工厂及外包产品一览表
新开发产品的相关材料
不顾上述要求,对于得到本船级社型式认可的工厂,若其提交的材料重复时,则可免除型式认可方案外的一部分参考资料。
三、设计认可
设计认可是指根据规范 5篇,6篇及 9篇和其他船级技术规范的各个规定的要求,事先审核船用设备清单、构造、尺寸及材料等的图纸和材料等,当符合要求时,则证明该制造厂的图纸符合标准图纸的要求。
申请设计认可的制造者应向本船级社提交认可申请书 1 份,规范相关各篇中规定的设备认可用图纸和材料各 3 份以及 参考用 2 份。
图纸及附加材料
设备的名称
设备的型式等级
设备的规格书(参考用)
提交图纸及目录
操作手册(参考用)
对于已经得到设计认可的设备,其规格书,构造等发生变更时,制造者应就全部或变更部分向本船级社申请。
四、品质保证体系认可
品质保证体系认可是指根据品质保证体系标准对生产厂家的品质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并评估,经检验合格后,颁发品质保证体系认可证书,以证明生产厂家的品质保证体系符合规定。获得品质保证体系认可后,产品检验可完全或部分省略,有助于生产厂家提高生产效率。
申请质量保证制度的制造者应向本船级社提交认可申请书1份及下列2种的附加材料。
附加材料
认可材料 : 包括下列内容的KR-QA制度认可维持程序: 3份。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KR质量保证制度的工厂及产品,KR的检查委任范围。
(2) 责任和权限 : 制造检查负责者及相关人员(质量,生产等)的指定及责任和权限[部门,职位,姓名与KR QA 系统相关 联的业务(船级规范的管理,钢印,核查的检查报告等)]
(3) 检查准则等目录 : 包括反应船级规范的检查准则的质量文件目录,附件及/或材料的提供者或外承包公司目录
(4) 代替KR发行产品证书的程序 : 检查证书的签名及发行方法,向KR分设․办公室报告程序/方法(适当时)
(5) 产品标识方法
(6) KR冲压(punch)的管理 (适当时)
(7) 检查报告的认可/根据制造者检查试验校准认可的产品的识别及可追溯
(8) 试验及检查计划
参考材料
(1) 质量手册 : 2份
(2) 其他本船级社认为必要的材料
五、法定检验
(1)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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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船级社与国土海洋部及其相关团体一起参与 IMO总会,委员会(MSC,MEPC,FAL,TC 等)及各种专业技术委员会 (HTW, SDC, NCSR, III, PPR, CCC, SSE),在国际舞台上传达我们的技术意见,经审议通过的各种公约也及时反映到我社规范及韩国相关法律。我社还专为客户及相关机构定期开设相关的技术研讨会,对公约的背景进行充分的说明,为相关国际公约能够得到充分地应用而进行不懈努力。 (2)韩国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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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社积极参与韩国政府的船舶安全法、防止海洋污染法及各种设备基准的制定和修订,使得各领域专家的意见能够充分反映到相关法令中,为船舶及船员的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做出努力。不仅如此,我社法定检验部门会及时向相关的客户传达相关法令内容,为贯彻韩国政府的海事安全政策做出贡献。 (3)政府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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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船级社不仅从巴拿马、利比里亚、希腊、香港、新加坡等80个主要海运国的政府获得了检验授权,对船舶进行各种国际公约条款检验、并签发证书。因此上述国家国籍船入级KR时,我们可以一并进行船级检验和政府检验,因而在时间和经济上为客户提供了方便。得到各国政府授权是评价船级社国际声誉的重要尺度之一。为了向广大船东,特别是拥有多国籍船舶的船东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社将为获得更多国家政府的检验授权而不懈努力。 (4)检定、预备检验、性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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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社实行法定船用设备的检定及预备检验、防止海洋污染设备的性能检验及检定,以及危险物运输容器检验(设计、检定)等相关业务,为确保法定船用设备的质量做出不懈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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