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德兰港系泊管理标准》主要由必和必拓公司(BHP)与皮尔巴拉港务局(PPA)共同制定,是一套保障港口船舶系泊作业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该标准全面涵盖缆绳、设备及人员操作等关键环节,旨在系统降低系泊作业风险,提升港口作业整体安全水平。
目的
必和必拓珍视安全,保障我们的员工、运营所在社区以及整个价值链上所有人的安全是我们最重要的优先事项。
本标准规定了修订后的强制性系泊要求,自2025年11月15日起,适用于所有停靠必和必拓黑德兰港码头的船舶及其船员。
背景
自2018年首次发布《黑德兰港系泊缆绳标准》以来,我们已经见证了系泊相关事件的显著减少。本次标准修订旨在明确各项要求,并使术语与海事行业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
要求
1.船舶必须遵守本标准。
2.船舶必须遵守相关监管机构制定的其他适用的系泊系统相关要求。
3.符合性将在船舶评估、码头船舶问卷和检查过程中(如适用)进行核实。
认证
所有系泊缆绳、系泊尾绳(包括备件)的证书以及绞车刹车滑移测试报告必须保存在船上以备核查。
系泊缆绳
1.任何系泊缆绳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然而,若船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系泊缆绳在证书日期超过5年后仍可被接受使用:
i.在过去12个月内,船舶未发生系泊缆绳相关事件或收到来自码头或港口官员的不良反馈;
ii. 系泊缆绳制造商已授权该缆绳在证书日期超过5年后使用;
iii. 必和必拓在完成系泊缆绳核查流程后,授权该缆绳的使用;
iv. 每根系泊缆绳均按照制造商或监管机构授权的系泊缆绳维护计划进行维护。
2.在任何时候,系泊缆绳的最小长度必须为200米。
3.系泊缆绳的最大直径不得超过110毫米。
4.对于等于或大于120,000载重吨的船舶,系泊缆绳必须具有至少70吨的缆绳设计破断力。对于载重吨在65,000至120,000之间的船舶,系泊缆绳必须具有至少55吨的LDBF,并需满足码头的风险评估和港口规定(如适用)。系泊缆绳的LDBF必须与监管机构确定的船舶设计最小破断负荷相关联。
5.船上同一服务区域(如头缆、倒缆、横缆和尾缆)的系泊缆绳必须在所有方面保持一致,即相同类型的材料、直径,并具有本标准"系泊缆绳"部分第4点提及的监管机构允许的LDBF。允许存在5毫米的直径公差。
6.每根系泊缆绳(包括备件)必须状况良好,无绳结、硬弯、拼接(工厂在索眼处的拼接除外,除非得到码头授权)以及磨损/磨耗损伤。
7.每艘船舶必须为每种正在使用的系泊缆绳至少配备2根备用缆绳,且备用缆绳必须满足与在用缆绳所有相同的要求。
8.除非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否则任何船舶不得使用防磨装置:
i. 该装置适用其目的或永久固定在船舶甲板属具上;
ii. 船员熟悉防磨装置的安全使用和操作,并接受过相关培训。
9.钢丝绳不予接受。
高模量合成纤维缆绳
对于拉伸性有限的缆绳,例如高模量聚乙烯缆绳或同等产品,必须按照制造商的建议与系泊尾绳配合使用。
系泊尾绳
1.系泊尾绳的尾绳设计破断力必须与监管机构或制造商确定的船舶设计最小破断负荷相关联。
2.系泊尾绳自证书签发之日起必须每24个月更换一次,或根据必和必拓评估的缆绳状况决定,以较早者为准。
3.系泊尾绳必须具有至少11米的最小长度。
4.不接受金属卸扣。
5.每艘船舶必须为每种正在使用的尾绳至少配备2根备用尾绳。
6.船上的系泊尾绳必须满足本标准"系泊缆绳"部分第3点和第5点中提及的要求。
绞车刹车
1.船上所有系泊绞车必须每12个月进行一次刹车滑移测试,或者在同一服务区域的系泊缆绳更换时,或者绞车刹车衬片更新时进行测试,以最早发生者为准。
2.泊绞车刹车滑移极限必须设定在船舶设计最小破断负荷的60%,或根据制造商要求,或船舶安全管理要求,或监管要求设定,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于120,000载重吨及以上的船舶不得低于40吨,对于65,000至120,000载重吨的船舶不得低于30吨。
3.在任何时候,滑移点不得超过绞车的刹车持荷能力。
4.必须在绞车上永久标记滑移点,以供操作时知晓。
船员与缆绳管理
1.必须配备足够的船员,以确保系泊缆绳始终得到监控。
2.系泊缆绳必须直接从存储卷筒或张力卷筒导出,而不能从十字卷筒或绞缆筒导出。
3.所有系泊缆绳和系泊尾绳的全长必须至少每间隔不超过12个月进行一次详细检查,记录必须保存在船上,并在要求时可供检查。此外,船员必须在每次靠泊黑德兰港前对每根系泊缆绳和系泊尾绳进行检查,并保存记录。
4.系泊缆绳自首次使用起每2.5年必须进行头尾对调,并且记录必须可供必和必拓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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