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泊绞车作为船舶系泊系统的核心装备,其设计与制造直接关系到船舶系泊作业的安全与合规性。为保障船舶与人员安全,系泊绞车须严格遵循船级社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制造与验收。无论产品采用何种创新技术,取得船级社认证都是其实现全球贸易兼容性的必要步骤。
一、结构与工作原理
系泊绞车通常由动力传动装置(含马达)、变速箱、传动轴及绞缆滚筒等核心部件组成。传动轴可连接单个或多个滚筒,滚筒通过离合器实现与传动系统的结合或脱离。在系泊作业过程中,主刹车负责固定缆绳,滚筒结构通常划分为张力区域与储存区域。操作人员借助控制按钮或手柄,实现对绞车运转速度、方向的控制,并可对滚筒进行离合操作。
注:系泊绞车的传动系统也可与锚机进行整合设计,以优化甲板设备布局,提升空间利用效率。
二、材料与制造质量控制
材料选用应遵循制造商标准,并严格满足船级社对原材料及零部件的相关规范要求;
制造厂需建立完善的分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外购材料质量符合规定;
所有材质证明文件必须提交船级社验船师审核并确认。
三、设计技术要求
功能与性能
具备在单卷筒上操纵、保持和储存缆绳的能力;
应由独立原动机驱动,并支持倒转操作;
在卷筒负载下,能以公称速度连续工作不少于30分钟;
卷筒负载应处于设计绳索破断负荷的22%至33%之间;
支持负载不低于设计破断负荷的80%;
回收负载不小于卷筒负载的50%;
放出负载不大于设计破断负荷的50%。
制动系统
必须配备自动控制制动装置,在操作停止或动力中断时自动启用制动功能;
制动系统应能承受1.25倍卷筒负载的静载荷;
电动系泊绞车制动时不允许打滑或损坏;
液压系泊绞车允许滑移,但每分钟滑移量不得超过1米。
操作与控制
操作装置方向应明确:手柄顺时针或拉向操作者为收绳,反向为放绳;
所有控制手柄的操作方向应设有永久性标识;
人工控制停止后,操作装置应自动复位至制动或停止位置。
卷筒与离合器
应配备卷筒离合器,实现卷筒与驱动装置的脱开与锁紧;
卷筒直径须满足以下最小倍数要求:
钢丝绳:不小于绳索直径的16倍
聚酯或聚酰胺绳:不小于绳索直径的6倍
聚丙烯绳:不小于绳索直径的4倍
卷筒凸缘超出最外层绳索的高度应不小于绳索直径的1.5倍。
结构强度
额定转矩工况下,受力零部件应力不超过材料屈服极限的40%;
极端工况下,应力不超过材料屈服极限的90%;
制动负载作用下,应力不超过材料屈服极限的90%。
液货船附加要求
应支持定期制动力试验;
制动器应为制动力可控制、可测量的型式。
四、结语
制造商在选材与制造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系泊绞车的实际工作环境与性能需求,确保设备具备足够的机械强度、耐久性及海洋环境耐腐蚀能力。优良的材料与规范的制造工艺不仅是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基础,也是提升系泊绞车使用寿命、支持船舶全球合规运营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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