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陈招财,首发于支付宝“金融简单说”,欢迎关注。
摘要:作为老客户,不但没有享受该有的尊重和优惠,反而被“杀熟”,这种情况你遇到过吗?

老客户意味着什么?
对于传统的商户而言,老客户意味着忠诚的客户、稳定的客源以及关系网,因此很多商户都会推出各类老客户回馈活动,以求稳定这部分客源的同时,通过老客户的关系网带来更多新的客户;对于消费者而言,成为一家商户的老客户,一是对于这家商户的信任,二是想要享受商户给予的尊重和优惠。
但在大数据时代,老客户的定义似乎被改变了,它不再是尊重、优惠的代名词,反而有可能使用户成为冤大头。
这类现象,叫做大数据杀熟。
大数据杀熟多发于各类电商平台。
预约网约车,同一行程、同一叫车时间,在小程序和APP端的差价一倍有余;采用苹果手机和安卓手机的客户,相对应的价格也有所差异。
同一个电商平台,同一件商品非会员的账号有优惠券可领(非针对新客户),而会员账号反而没有。
同一个售票平台,同时对同一航班机票进行价格搜索,老客户的账号比生客的还贵。
这类情形愈发多见。
所谓大数据杀熟,是指平台通过搜集用户的个人信息、交易行为、交易习惯等数据,通过一定的关联性分析来判断用户的消费潜力,并对不同消费潜力的客户在价格、服务等方面区别对待。
举例子,通过分析A用户的数据,得出该用户为价格不敏感型客户,在为该用户推荐产品时,显示的价格会比被评价为价格敏感型的B客户更高;再比如,长久以来建立信赖关系的老客户,因为信任与交易惯性,不会像新客户一样货比三家,通常在下单时会十分迅速,商户默默地调高价格,由此对于同一产品,老客户付出了比生客更为高昂的代价。
这种价格歧视,无异于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如果不是部分用户无意间发现,可能很多人都还不知道自己正在被“杀熟”。
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信息不对称。
在互联网交易中,用户的个人信息、交易行为、交易习惯等产生的大数据,为商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通过大数据,系统可以准确对用户进行分类,之后进行精准营销,极大提高营销精准度和交易的成功率。对于用户而言,当然享受因此带来的便利,节省了交易成本(特别是时间),但与此同时,用户面临着一种深切的痛:商户对自己的信息了如指掌,并且在无需授权的情况下运用自如,包括在用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用户的信息来损害用户的权益。也就是说,砸用户脚的石头,是用户自己。
面对大数据杀熟,除了采用各类迂回手段,比如货比三家、使用新账户等方式外,用户能不能举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当然能。
大数据杀熟行为,涉嫌违反以下规定:
1、《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无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经营者违反该规定,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和第10条分别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在交易中,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的真实情况,当然包括价格;同时有权在交易中被公平对待。商户如果对购买同一商品且具备相同条件的消费者实施价格歧视,或者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方法获利,则涉嫌违法;但如果商户是在不同的消费场景(如不同的时段、区域)对不同类别的消费者实施不同的优惠措施,则应当视为正常的自主经营行为。
3、明年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18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运用消费者的数据向其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质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把选择权和知情权还给消费者。经营者违反该规定的,将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后 记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就等于价值。商家利用数据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无可厚非,这也是大数据的积极作用之一。但部分商家为了牟取私利,用大数据来侵犯用户的合法权益。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大数据杀熟的隐秘性、普遍性还是存在的,而用户的维权并不顺利,对于大数据杀熟的规制,势必需要由监管部门出面干预。随着法制的健全、监管的完善,相信这种逆势而为的行为将会被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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