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合规指引白皮书(中英对照版)
许中华 律师
本场研讨会由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许中华律师担任主持,金诚同达决策委委员、上海分所执行主任叶乐磊律师致开幕词。
叶乐磊 律师
在研讨会主题分享环节,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彭凯、律师宋海新首先就数据安全法条文精读与实务影响进行了分享。彭凯律师从7月2日滴滴被实施网络安全审查以来的一系列事件切入,解读了网络安全审查的机制,并点明了网络安全审查与数据安全法对于境外IPO的影响。其后,宋海新律师针对数据安全法的立法沿革与衔接、适用范围、监管监督体系和法律责任进行了深入分析,明晰了三版数据安全法中的条文变化。
彭凯 律师
宋海新 律师
金诚同达律师周晨黠与中怡保险经纪刘晨晖女士分别从内、外部两个角度介绍了数据安全的风险防范与解决方案。周律师通过对比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二审稿),明确了出境受限的数据和主体,以及受限数据的出境手续。他还就关键概念的界定,以及安全评估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随后,刘晨女士结合实际案例,向与会嘉宾阐述了全球范围内数据安全所面临的风险,尤其是勒索软件对网络安全的威胁。而网络安全保险保障正是对日益增长的数据安全风险的有力回应,也是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周晨黠 律师
刘晨晖 女士
上海大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吉栋针对上海数据立法实践和数据交易顶层设计进行了学术分享。陈主任介绍,数据确权是数据条例立法中广受关注的焦点问题,只有解析了数据之上的利益构造才能进行权利边界的划分。陈吉栋主任结合隐私权、个人信息与数据权益边界划分,提出了数据权益设置的构想。他扎根于学术层面,对数据立法的核心问题如公共数据开放与利用、数据场内交易规则、数据交易登记的法律性质等进行了鞭辟入里的学术分析。
陈吉栋 主任
安永中国信息安全总监张楠驰女士提出,数据安全法的颁布促进了企业的审慎经营和主动进取。面对全球范围内日趋严格的个人信息审查压力,企业不仅仅需要符合合规底线,更要注重个人信息保护的能力要件,譬如个人信息最小化管理,数据加密及数据去标示化和匿名化等。张总监还介绍了安永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框架与其独特的管理模型,就其对数据生命周期安全的保护与到场嘉宾进行了深入交流。
张楠驰 女士
本次研讨会的圆桌对话环节《刑民及域外视角下的数据安全法》,由金诚同达合伙人姜莉丽律师主持,并有幸邀请到了金诚同达合伙人郑文洁律师、李岚律师、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陈婷婷律师以及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合伙人会议主席孙建保律师。各位嘉宾分别从刑事角度,民事角度以及域外视角就重要数据出境以及未来增设刑事罪名的可能性进行了深度剖析,并向我们分享了爬虫涉刑第一案及其他个人信息保护案例,引发了对数据安全法未来发展更深入的思考。
来自参会嘉宾的声音
“(这本白皮书)是一本有利于我们集团开展跨国业务合规的实务手册,结合本次研讨会,让我们对数据合规,尤其是跨境数据处理有了比较具象的了解。”
“因为从事数据工作,第一次觉得一个法律离我们如此之近。此次研讨会的解读和白皮书确实有醍醐灌顶的作用,这是我看到的最详尽最有指导作用的数安法解读。”
“我们打算红筹上市的公司,都有一个红筹或者VIE架构,后面上市主体在境外,运营主体在境内,数据的境内外交互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数据能不能出境、怎么出境、如何应对境内外两方面的监管,我们是处于盲人摸象的状态,今天有醍醐灌顶的感觉,非常感谢。我初步看了下白皮书,我一些问题基本能得到比较好的解答,这书很实用,走在了我们实务需求之前,彭凯律师他们真的研究的很透彻。”
“近期我们公司对数据合规有一种近似恐慌的紧迫感,突然一下子需要把它提到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但是我们都还没有做好准备。我们来之前,对数据合规一头雾水,处于比较肤浅的理解。这次研讨会使我受益匪浅,我相信白皮书也能给我们比较好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