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2日,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就强制许可[1]的新规则达成政治协议,这是欧盟现有危机应对工具包中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工具。
新条例[2]确立了一个欧盟层面的框架,以便在特定的跨境危机或紧急情况下有效实施强制许可。新条例指出,根据相关欧盟危机应对机制,若已宣布或已启动危机或紧急状态,欧盟委员会可授予相关产品的受保护发明,欧盟范围内的强制许可。
目前,强制许可仅由各国自行管理,导致形成了27种不同的制度。报告认为,这种各自为政的做法在全欧盟危机中造成了不确定性和程序上的延误;新条例则弥补了这一缺陷。此外,该条例还允许为出口为目的的相关产品授予欧盟范围内的强制许可。
欧盟层面的框架包括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如对许可范围和期限的明确限制,以及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向权利所有人提供公平和适当报酬的要求。虽然各国的强制许可制度依旧有效,但该条例为需要采取跨境行动的情况提供了一个协调的解决方案,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与危机有关的货物可自由流动,强化了单一市场的完整性。
[1] 强制许可是一种法律机制,它使公共机构能够在规定的条件下,在未经权利人(合法拥有专利的个人或组织)同意的情况下,破例允许使用专利发明。在大流行病或自然灾害等危机中,强制许可可以作为最后的解决方案,在自愿分享专利的协议(例如,公司拒绝许可药物或收取无法承受的价格)无法获得或不符合紧急要求时,能够获得专利产品。
[2] 欧盟强制许可条例是欧盟危机准备和响应框架的关键要素,并被列入准备联盟战略的行动计划。它补充了现有的欧盟文书,包括(EU)2022/2371号条例,该条例允许委员会在欧盟层面识别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第(EU)2022/2372号条例,该条例制定了规则以确保与危机相关的医疗对策的可用性,以及(EU)2024/2747号条例,建立了与内部市场紧急情况和内部市场弹性相关的措施框架,并修订了理事会条例(欧共体)编号2679/98。它还补充了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单一专利制度,有助于在单一市场中建立更加一体化和有效的欧盟专利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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