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关于规范专利申请预审案件提交行为的通知。其中提到,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预审案件提交行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专利申请预审案件提交行为,提升专利申请预审服务质量,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审查指南》(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号)《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特通知如下:
1.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
2.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在专利请求书中写明受托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以及该机构指定的专利代理师的姓名、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号码及联系电话,专利申请预审通过后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本应当与经保护中心预审通过的专利申请文本一致。
3.申请人是单位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联系人,联系人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联系人只能填写一人。
4.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对违反上述规定提交虚假信息的代理机构及备案主体,按照要求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给予暂停或取消专利申请预审资格的处理。
5.对情节严重涉嫌违反行政法规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及备案主体,相关行政机关将给予行政处罚。
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9月17日
东方盛凡|公司简介
北京东方盛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自公司成立发展至今,始终秉承着共赢、开创经营的企业理念,以帮助促进和提高我国创新型企业、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为己任,全方位为技术创新型企业提供国内外专利申请,商标代理,软件及作品著作权登记,知识产权软件开发,专利、商标侵权诉讼,专利商标侵权调查和维权打假,专利检索分析,知识产权战略分析,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分析,高新企业认定,创新基金申请,企业法律顾问等多元化的咨询服务。

往期回顾
01
02
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