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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多地电动车迎来“全新规定

9月起,多地电动车迎来“全新规定 汇创云充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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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电动车新政策来啦

截止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3.5亿辆,相当于每个家庭都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已经逐渐成为居民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对停放、违规管理,各地区也在逐步严格规范,9月份多地关于电动自行管理问题将出台全新规定,包括车辆违规停放、超标车禁止上路等,违法者将会受到处罚。

车辆禁止违规停放


北京市:9月1日,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楼


据悉,《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楼/充电,禁止违规占用消防救援等公共场地。根据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对于违规者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


福建省:9月1日,禁止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


今年上半年福建省通过了《福建省消防条例》,并且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条例》,电动车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禁止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如果违规拒不改正的,将处以100-500元罚款。


超标车辆禁止上路


2018年发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范了电动自行车标准。其中关于超标车的管理大都是设置过渡期,悬挂临时号牌,失效后禁止上路。从9月份起,部分地区超标车过渡期临时号牌也将失效。


广西南宁:9月1日,大绿牌超标车禁止上路



据统计,南宁市目前有超108万辆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新政策规定“大绿牌”临时号牌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失效,悬挂此类号牌的超标车也将禁止上路。另外,从明年4月开始,南宁也将陆续淘汰和禁止“小绿牌”超标车。所以,当地车主要及时换购国标车,防止被罚!


河南驻马店:9月1日,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禁止上路


据报道,自2020年11月30日起,驻马店市已展开非标准电动三轮和四轮车辆的管理工作,要求悬挂防盗识别编码,过渡期为3年,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这意味着,过渡期即将结束,市中心城区内将禁止非标准车辆行驶。因此,当地车主必须时刻关注当地政策的变动,因为有可能出现延期或严格执法的情况。


小编总结


      针对以上部分地区9月份实施的电动车新规,主要是针对的“电动车停放和超标电动车”,这将是大部分地区的工作重点。所以,不管9月份有没有新规,车主们都要注意停车规范,尽量在规定区域充电,同时,买车也要符合新国标,否则就有可能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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