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光荣,勤劳者可敬,
守纪者安全,清廉者幸福!
“五一”期间
可以放松的是身心
不能放松的是纪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北矿智能党支部温馨提醒
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八项规定要牢记,廉洁底线不可触
纪律规矩记于心,清正廉洁过五一
严明纪律
1.违规收礼,不可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3.违规吃喝,不可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违规发放福利,不可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公车私用,不可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6.酒后驾车,不可以!
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规定,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党纪处分。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条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应当开除党籍。”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来源:中国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戒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营造清正廉洁、勤俭节约、健康安全、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以文明节俭、健康安全、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过一个祥和的节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