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跨境电商政策解析
市政府关于支持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
截至2022年2月,我国已设立132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本系列将按照获批时间顺序,汇总各综试区所在城市近一年或有效期内的跨境电商扶持政策。
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集聚:对实际使用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入驻跨境电商企业超20家、年度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达1亿元的跨境电商集聚区运营企业,每年给予100万元奖励;年度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再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专项用于区内跨境电商企业招引、孵化、培训及物流等支出。
我市出台跨境贸易便利化30条举措
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推广“产业带+跨境电商”模式,培育垂直跨境电商平台,推动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融合发展,打造特色出口板块。
支持海外仓建设和完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政策,加大公共海外仓培育力度,在主销市场和新兴市场布局一批配套服务完善的公共海外仓,支持企业应用海外仓出口并提供公共服务。
推进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落实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政策。
省政府关于南通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综合保税区重点发展(1210)业务,空港产业园发展(9610)业务,同时推进建设B2B出口海外仓业务。
优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流程,简化动植物产品进口审批,实行标准化管理,提高通关效率。推行无纸化通关,出口实行“简化归类、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模式,支持退换货业务。探索开展新业务模式。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通知
推广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
指导符合条件的银行与国内外跨境电商平台对接合作,为跨境资金结算提供便利。支持依托综合保税区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拓展保税仓直播销售等新模式。
积极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扩大医药类商品销售。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南通市商务局、江苏省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