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风险评估报告重点在于选择的毒性数据终点、暴露途径、模型输入参数、不确定性因子、风险表征、风险降低措施等内容是否合理。
其风险接受原则如下:
1、对水生生态系统,风险评估过程中应使用不同场景、不同施药时间进行暴露量预测并进行风险表征,具有多个风险商值(RQ)。水稻田场景,60%场景-时间点的RQ≤1,且其余场景-时间点RQ≤10时,风险可接受。
2、对鸟类,蜜蜂,家蚕、地下水、土壤生物等,通常RQ≤1时,风险可接受;
3、非靶标节肢动物,通常危害商值(HQ)≤5时,风险可接受。
风险评估结果注意事项如下:
1、初级阶段环境风险评估结果表明,按推荐使用方法使用对水生生态系统、鸟类、地下水或土壤生物的风险不可接受的,应提供高级阶段环境影响试验资料。风险仍不可接受的原则上不通过审查,并提交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
2、初级阶段环境风险评估表明,按推荐使用方法使用。对蜜蜂的风险不可接受,且使用作物为蜜源或粉源植物、用药时期无法避开植物花期的,应提供高级阶段环境影响试验。采用风险降低措施后,风险仍不可接受的,原则上审查不通过。
3、按推荐使用方法使用,对家蚕(飘移场景)和非靶标节肢动物的风险不可接受的,应在标签中标注可行的风险降低措施;对家蚕(直接施药场景)风险不可接受,应在标签中标注合理的采摘桑叶养蚕的安全间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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