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发布2026年稳外贸汇率风险支持政策
来源:珠海市商务局
根据《珠海市稳外贸若干措施》,珠海市商务局正式印发《2026年珠海市稳外贸若干措施“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事项业务办理指引》。本指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珠海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12日
业务办理指引
为引导中小微外贸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降低汇率波动影响,依据《珠海市稳外贸若干措施》(珠商〔2025〕21号),制定本指引[2]。
PART 1 支持对象
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依法在珠海市登记注册并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为实体企业,且属国家外汇管理局贸易外汇收支名录A类企业;
- 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信用良好,近两年(新设企业自成立以来)未被“信用中国(广东珠海)”列入信用黑名单;
- 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标准的中小微企业;
- 所办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须具备真实业务背景,且基础外汇或人民币资产负债、预期收支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 不支持旧品及国家限制、禁止类货物进出口相关业务[3]。
PART 2 支持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4]。
PART 3 支持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内在珠海市指定合作银行办理单笔签约金额等值200万美元(含)以下的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按以下方式支持:
- 保证金分担比例:首次办理(指2020年1月1日以来未在珠海市内银行办理过套保业务)按企业60%、财政风险保证金40%分担;非首次办理按50%∶50%分担;
- 额度上限:每家企业累计支持总额最高100万元人民币;额度用满后,须待部分业务交割释放额度方可再次申请;
- 风险覆盖范围:因价值重估产生的追加保证金由企业自行承担,财政风险保证金不予覆盖[5]。
PART 4 合作银行
以下银行为珠海市本次政策指定合作机构:
- 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电话:0756-3328661
-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 电话:0756-5258858
- 中国银行珠海分行 电话:0756-8713017
- 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 电话:0756-3223316
- 交通银行珠海分行 电话:0756-3235537
- 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电话:0756-2681561
PART 5 办理流程
受理和审核
1. 企业向合作银行提交加盖公章的《珠海市企业汇率避险业务风险保证金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业务材料,银行审核企业资质后签署审核意见;
2. 合作银行须严格依照外汇管理规定及本指引要求,审慎核定企业资格、风险保证金额度及占用情况[6]。
资金使用
1. 银行对审核通过的业务,按比例冻结对应风险保证金,并填写《珠海市企业汇率避险业务风险保证金使用情况表》(附件2);
2. 企业依约完成交割的,银行释放该笔保证金,恢复可用额度;
3. 企业未履约导致保证金履约的,损失先由企业保证金承担;不足部分可申请财政风险保证金代偿——银行需填写《申请表》中“风险保证金履约申请”栏,连同说明及全套资料报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分局初审,并经珠海市商务局审核确认后拨付;审核结果须在收到申请15个工作日内反馈;
4. 财政资金代偿后,银行应积极追偿;确属无法收回的,由珠海市商务局统筹,在累计支出达总额度10%或年末盘点时,汇总上报市政府[7]。
定期上报
合作银行须于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报送《使用情况表》,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分局汇总后转报珠海市商务局、财政局[8]。
其他事项
当风险保证金账户可用额度全部占用时,业务暂停,待额度释放后恢复办理[9]。
PART 6 管理与监督
企业须依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资金流与货物流一致,配合商务、外汇管理部门核查;
合作银行应提供专业指导,强化业务背景审核,切实履行展业三原则;
珠海市商务局有权对合作银行开展监督检查,抽查审核资料、账户收支及额度管理;发现违规使用风险保证金或违反外汇规定的,取消合作资格,并视情移交查处;
风险保证金累计履约支出达总额度10%时,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分局将通知暂停业务,并会同市商务局、财政局评估后续安排;
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违约的,取消支持资格,违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查处,银行依法追偿;
本指引由珠海市商务局负责解释[10]。
PART 7 附件
1. 珠海市企业汇率避险业务风险保证金申请表
2. 珠海市企业汇率避险业务风险保证金使用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