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内部对OECD“Side-by-Side”并行制度争议升级
文 / 思迈特国际税咨询 转让定价人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
1、“Side-by-Side”:为美国量身定制的并行机制?
2025年12月10日,爱沙尼亚在OECD静默程序中否决“Side-by-Side”(SbS)一揽子方案;捷克与波兰随后表达保留意见。这一反对并非技术异议,而是对OECD双支柱改革“盲从”时代的实质性转折。
SbS机制本质是为解决美国未能立法实施支柱二(Pillar 2)而设计的补丁。GloBE规则本要求所有企业统一适用15%有效税率门槛,但美国拥有GILTI(全球无形低税所得)和CAMT(公司替代性最低税)两套本土制度,虽形式相似,实质规则差异显著。
原计划下,美国跨国企业(MNE)在欧盟需按UTPR规则补税;但在游说压力下,SbS提出豁免其IIR与UTPR义务,并设置两项复杂安全港:“简化有效税率安全港”与“基于实质的税收激励安全港”。
后者尤其指向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及《芯片法案》,允许将补贴类支出加回有效税率计算——即美国补贴被认定为“合格”,不构成有害竞争;而爱沙尼亚、爱尔兰等依赖低税率或特定激励的国家,则可能被认定为低于15%,直面补税风险。
2、Article 50成员国集体寻求宽限期延长
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与斯洛伐克——当前依据EU支柱二指令第50条享有IIR与UTPR推迟至2030年实施的待遇——此次联合要求再延6年宽限期。
其核心关切在于不对称影响:德国、法国大型企业因SbS下的豁免(如市场导向豁免或本国补贴适配)获得缓冲;而小国企业或引资项目却须承担完整合规成本与补税风险,所谓“公平竞争环境”已严重失衡。
3、2029年评估承诺难解当下困局
欧盟委员会承诺,将在2029年或更早(若指令修订)完成SbS对欧盟竞争力影响的全面评估,并称“必要时修改指令”。
但该时间点过于滞后:多数投资与供应链决策早已落地,届时评估仅为“事后归因”,无法修复既成扭曲。此外,“简化征管负担”的提法,反证当前规则因政治妥协(如SbS补丁)而日益繁复;试图保留特权又追求简化,逻辑自相矛盾。
至于“对其他辖区获取不正当利益将采取行动”的表态,面对美国市场体量与美元体系现实,实质性反制可能性极低。
4、税收激励的双重标准加剧分化
“基于实质的税收激励安全港”释放危险信号:它将财政补贴(如Tax Credits)与“实质性活动”(建厂、雇佣)挂钩后,视为非有害优惠,甚至可折算为已缴税额。
此举变相鼓励“补贴竞赛”,挤压无力大规模出资的小国生存空间;同时撕裂欧盟单一市场——法德具备补贴能力,东欧小国则无此实力,经济鸿沟将进一步扩大。
5、结语:规则让位于实力的现实回归
SbS机制及其引发的欧盟内部分歧,揭示了一个关键现实:国际税收秩序仍由国家实力主导。美国凭借经济权重与立法僵局,成功推动规则适配自身需求;欧盟委员会则陷入两难——既要安抚成员国,又须维系跨大西洋协调,最终以远期评估作为权宜之计。
对企业税务管理者而言,不确定性不降反升:除应对庞杂的GloBE规则外,还需持续追踪地缘政治变量。曾被寄望的“确定性时代”,已然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