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种钢铁产品将被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25年第79号公告,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300种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两部门对《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进行调整[2]。

主要调整内容
一、将附件所列部分钢铁产品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3]。
二、外贸经营者出口上述产品,须凭出口合同及生产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申领出口许可证。商务部许可证局负责在京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的许可签发;其余企业由所在地省级或副省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签发[4]。
三、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5]。
附件: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部分钢铁产品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5年12月9日
以下为纳入管理的部分钢铁产品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