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发布

8月11日,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透露,《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浦东新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已由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这标志着上海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有了顶层设计。
该方案明确,监管体系的总体目标是围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1],构建市场主体自律、业界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互为支撑的格局[1],全面提升开放条件下的公共治理能力。
《方案》主要任务
《方案》包括8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创新市场评价机制、建立新型业界自治平台、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督作用、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率先创新“证照分离”改革116项许可证事项的监管方式、深化浦东新区大部门制改革、以“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实施精准监管、建设和完善浦东新区网上政务大厅等[1]。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局局长张涌表示,方案旨在通过更好的“管”来为更大的“放”提供保障[1]。一方面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多元共治的作用;另一方面创新现代监管手段和理念,强化政府部门的专业监管。
许多措施已在浦东先行先试,例如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共享通道的合作协议以及“浦东e家园”等平台的探索[1]。
未来,上海自贸区和浦东将深化产业经济、科技创新、规划建设等领域的大部门制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资源,推动行政审批权集中,并强化部门内部各业务处室的监管职责[1]。
“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浦东新区网上政务大厅将进一步完善,实现审批全上网,同时加快建设“网上督查室”,全面实现对网上政务行为的在线督查、电子督办和实时监管功能[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