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发布虚假广告

发布虚假广告 大汇简案快办
2025-11-21
0
导读:违法行为:发布虚假广告;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案件领域:广告类(广告主 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违法行为:发布虚假广告;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案例介绍:

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在某外卖平台网站,发布含有某品牌卸妆水敏感肌温和深层清洁净卸彩妆 500ml 使用有“99%有效卸除彩妆,97%能很好的缓和”内容的广告,当事人无法提供使用上述广告内容的合法有效

证明手续。


违反行为

本案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处罚。


简案快办系统操作指引


选择违法行为。

针对选定的违法行为,系统可自动关联对应的违法条款、处罚依据及相关要素,并完成文书的自动填充。


自动生成笔录及文书

系统自动生成全套文书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大汇简案快办
市场监管“简案快办”软件,通过“数字化+智能化”重构执法流程,支持在线固证、智能文书生成、电子送达、案卷自动归档,实现案件办理“一次录入、全程网办”。
内容 13
粉丝 0
大汇简案快办 市场监管“简案快办”软件,通过“数字化+智能化”重构执法流程,支持在线固证、智能文书生成、电子送达、案卷自动归档,实现案件办理“一次录入、全程网办”。
总阅读21
粉丝0
内容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