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钢铁产品将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12月12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25年第79号公告,决定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新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关外贸企业需提前做好准备。
官网截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及《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两部门对《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作出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纳入管理范围的钢铁产品
部分钢铁产品被正式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具体产品清单详见附件。
出口许可证申领要求
出口上述钢铁产品的企业,须凭出口合同和生产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申领出口许可证。
发证机关分工明确
- 在京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出口许可证由商务部许可证局签发;
- 其他企业由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指定副省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签发。
其他相关事项按商务部、海关总署2024年第65号公告执行。
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