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泰国倡导性别平等的团体与正义基金会(SOGI Rights and Justice Foundation)向泰国宪法法院提出调整修改《民法》和《刑法》中提到的条例,赋予LGBT夫妇更多的法定权利。

他说,曾有同性伴侣提交过婚姻登记申请,但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他们引用了《民法》和《刑法》中提到的“男人和女人”一词。但这与2017年制定的宪法第30条相抵触,该条中强调性别平等无歧视。

蓬萨索说,许多同性伴侣在一起度过了他们的一生,并打算对自己的婚姻进行登记,但是没有立法允许他们这样做。这样就必须更改条例中 “男人和女人”用语,这是赋予同性伴侣更多权利的更好选择,这比司法部正在努力执行的现行《民事伴侣关系法》要强。他说,如果发生事故,同性伴侣甚至不被允许签署医疗协议。
信息来源
https://www.bangkokpost.com/thailand/general/1936628/group-wants-law-to-be-lgbt-friend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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