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警方逮捕雇人撒辣椒粉的女子,并驳回疑犯家人交付30万泰铢保释金的保释诉求,而撒辣椒粉的疑犯因保释金不足身陷牢狱之灾。

11月1日23:00,受害人瓦萨娜驾驶着奔驰在甘烹碧路上等红绿灯,开着摩托车的疑犯尼帕蓬将车停靠在奔驰左边并敲响了受害人的玻璃窗,受害人以为疑犯问路因此打开了玻璃窗,不料疑犯将预先准备好的辣椒粉撒到受害者脸上,导致受害人双眼受伤。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装有80万泰铢现金的钱包以及价值65000泰铢的钻石手镯也被疑犯拿走。由于担心被伤害,受害者在处理完症状后立即向警方报案。

后来警方对疑犯询问得知,疑犯受雇于一名叫哒姐的女子,哒姐让疑犯向受害人撒辣椒粉并将车上的财物拿走。但疑犯在撒完辣椒粉后并没有拿到酬劳。
11月16日,挽色警署将疑犯尼帕蓬逮捕,并以伤害他人以及意图抢劫罪名向法院提交为期12天(17-28日)的首次关押申请,法院处于对案情的审核以及对疑犯的审问批准了申请。疑犯的男朋友准备了4万泰铢保释金请求对疑犯暂时保释,但发现并不足够支付法院规定的10多万泰铢。

11月17日早11时许,雇佣他人撒辣椒粉女子哒姐到向警方自首后,警方以参与抢劫罪名提交对雇佣撒辣椒粉女子为期12天(17-28日)的首次关押申请。调查还发现该起案件的哒姐曾注册为刑事法院的保证人,但在2017年因滥用管辖权被告。

由于罪行严重,警方拒绝了疑犯家人交付30万泰铢保释金的保释诉求。目前仍无法获悉疑犯与受害人是否认识。(图片综合自泰媒)
编辑:石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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