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企业家疑受骗向司法部投诉
自称被一男子骗至泰国投资公寓货运
本报讯 1名来自中国湖南省常德市的企业家,今(9)日上午到司法部呈书,因为被诱骗投资于公寓和货运,且被勒索1000万铢。

来泰国后被骗
该中国企业家的姓名是Mo QuiJin(泰媒音译),现年49岁,他向司法部副次长提交相关文件后供述,称被1名王姓的男子诱到泰国参加建公寓和货运业投资,王姓男子自称是某投资促进协会的会员,因此凭借其名声,他答应在今年4月12日到泰国,被王姓男子带到该协会,以会晤协会副会长。但他发现协会的地址和网上张贴的图照不相同,同时交谈的内容也不符合在中国提出的建议。而且该协会还要求从他投入的资金扣除回报率20%,但被他拒绝。
随意安罪名然后敲诈?!
Mo表示,王姓男子在4月14日到酒店会晤他,且邀请他到原先地方会谈,可是被带到巴吞他尼府朱拉蓬水门警署,而非原先见面的投资促进协会,并且被控以触犯电脑法律罪名,但通过翻译员否认指控,同时也没看过该网站,且没有加入,因此不可能触犯电脑法律。不过,该协会索取1000万铢损失赔偿,若是不答应,将不撤销报案。但他拒绝照办,导致被拘留2天。
向中国驻泰大使馆求助
他说,事后向中国驻泰国大使馆要求协助保释,才获得释放,并于今日下午偕同律师到朱拉蓬水门警署录取口供。此外,当调查该协会注册的地址,位于巴吞他尼府巴差提北县,但网站登载的地址是1家设立在汶儿陶县的国际学校。目前他非常痛苦,因为第1次到泰国,可是因沦为刑案疑犯而不能够回中国。
司法部副次长鲁沙里警上校表示,他已经口头和巴吞他尼府地方警总长联系。要求秉公处理,因为疑犯已经到司法部投诉。但如果证实触犯泰国法律,必须依法处置。同时,若是涉嫌向外国人勒索,就应该为受骗者主持公道。
编辑:布周十面派
ปู่เจ้าสมิงพรา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