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日,泰国政府公报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关于2020年学生发型的新规定。

第一条:该规定称为“教育部关于2020年学生发型新规”;
第二条:该规定在政府公报中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在该规定中:
1.“学生”指目前正在教育机构学习的人;
2.“教育机构”指隶属于教育局管辖或提供基础教育的地方,非正式教育除外;
3.“校长”指具有教育安排的权力、职责或目标的教育机构校长或学校负责人。
第四条:学生需遵循以下发型规定:
男生可以留短发或长发,如果留长发,侧面和后面需留长,前面长度适中,整体看起来整齐得体;
女生可以留长发或短发,如果留长发需要整齐得体;
第五条:学生不得有以下行为:
1.烫发;
2.染发;
3.留胡须;
4.其他不适合学生身份的行为,如:理发时剪出“花纹”或者象征性的图案;
第六条:不得对有必要理由、遵守其他宗教信仰或进行其他学习活动的学生强制执行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教育机构负责人有权考虑给予许可;
第七条:在符合第四条的规定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在获得学校董事会或学校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针对学生的发型制定新规,但不能与本规定相冲突。
第八条:教育部次长需按本条规定行事,并有权解释和评定与本规定执行的相关问题。
https://www.sanook.com/news/811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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