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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 | 4月政策汇总(二),重要信息早知道!

政策速递 | 4月政策汇总(二),重要信息早知道! 锋创科技园
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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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创 ID:bigvp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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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列表

关于启动2021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创新意见征集

2022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4月14日启动

北京:关于本市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比例的通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2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启动2021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1年北京市科技奖提名工作近日启动

5月5日截止

大家可千万不要错过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资格

  1.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由下列个人和组织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突出贡献中关村奖获奖者;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记的科技类的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http://www.chinanpo.gov.cn/search/orgindex.html,下同);市科学技术协会。

  2.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由下列组织提名: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记的科技类的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在京高校院所。

  3.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由下列组织提名: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区人民政府,以及具有提名资格的其他组织。

(二)提名规则

  1.提名者应在本学科、本领域、本行业范围内进行提名。

  2.突出贡献中关村奖:个人每年度可独立提名1人,组织每年度每个领域可提名1人。

  3.杰出青年中关村奖:个人每年度可2人联合提名1人,组织每年度每个领域可提名1人。

  4.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组织每年度每个领域可提名1人。

  5.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每年度提名数量不限。提名一等奖(含特等奖)时还需提供1家民政部登记的本领域科技类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的推荐意见,或者3位院士的推荐意见(见附件2)。

  6. 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提名从本年度开始,通过受理公示后,提名有效期最长可为5年。其它5个奖项的提名有效期仅提名当年度有效。

 (三)被提名人(项目)的基本条件

  被提名人(项目)必须符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项目候选人应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科学精神。

  2.杰出青年中关村奖的被提名人出生日期应在1980年1月1日以后。

  3.已获得或当年度被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个人,不得作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候选人。

  4.已获得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个人,不得再次作为同一奖项的候选人。

  5.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中一个奖项的候选人。

  6.被提名项目要求整体应用1年以上(自然科学奖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公开发表(出版)1年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类的科普作品普及1年以上),时间节点为2021年3月31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者许可的项目,应在2021年3月31日前获得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被提名项目近三年经济效益的年份为2019年至2021年。

  7.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8.2019、2020年度连续两年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提名。

  9.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候选人。2019年、2020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本年度不能作为提名项目的前三候选人。

  10.为加强表彰在科技抗疫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成果,本年度在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和初审中增设“抗疫成果组”,重点奖励在疫情防控中经过应用验证,发挥重要作用的疫苗、新药、试剂开发等科技成果。针对“抗疫成果组”的科技成果,放宽“成果应用一年以上”和“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再次作为提名项目的前三候选人须间隔两年以上”两方面限制。

  11. 提名“抗疫成果组”的候选项目需提供情况说明作为必备附件,写明成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应用情况及效果并加盖第一候选单位公章,同时在其他附件中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二、提名时间

1.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时30分,项目首次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5日17时30分,提名系统关闭时间为5月15日17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2.书面提名材料在电子版书面材料审查通过后即可上传,上传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5日17时30分。

 三、提名网址

  https://sta.kw.beijing.gov.cn/jltm/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总机:010-66131863、010-66132085、010-66132381、010-66136087、010-88546050、010-88546130、010-88546272、010-88546270

详情请扫描二维码


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创新意见征集


  (一)支持内容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区块链、新材料、新能源等高精尖产业领域,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市场前景和较好成长性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相关赛事获奖优胜企业,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技术创新攻关,不断提升企业创新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支持条件及标准

  纳入支持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成立5年(含)内,上一会计年度年末从业人员500人(含)以下。

  2.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含)以下。

  3.注册成立时间在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100万元(含)以上。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含)以上。

  相关赛事获奖优胜企业须满足条件:获得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一、二等奖,或获得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各领域赛前3名。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采取后补助方式,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相关赛事获奖优胜企业予以支持,用于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方式及金额如下:

  1.企业成立时间为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根据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申报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按照不超过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分两档给予资金支持。研发费用同比增量为500万元(含)以上,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支持;研发费用同比增量为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

  2.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根据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申报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参照上述档位、额度给予资金支持。

  相关赛事获奖优胜企业支持方式及金额:给予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一等奖、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各领域赛第一名等企业3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二等奖、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各领域赛第二、三名等企业20万元资金支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2022年4月13日

  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

  dhgu@zgcg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1号楼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政策法规处,邮编:100744(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2022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4月14日启动

4月12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

本市2022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

将于4月14日早8时正式启动

申报期限为30个自然日

5月13日20时截止

7月11日起

年度落户人员信息

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

  申报工作分五个阶段

  申报期为30个自然日

  本年度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是申报阶段,从4月14日8时至5月13日20时,共计30个自然日。

  二是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从5月14日至6月2日,共计20个自然日。

  三是审核结果查询阶段,从6月3日8时至6月10日20时,共计8个自然日。

  四是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从6月11日至7月10日,共计30个自然日。

  五是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从7月11日起,公示8个自然日,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2022年,本市积分落户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

确保诚信申报

  弄虚作假将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确保所填报指标信息真实准确,并共同对填报指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对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该单位积分落户申请事项。在积分落户过程中,如有相关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做出的承诺,相关失信记录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如有涉嫌犯罪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严肃申报纪律、规范申报秩序、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广大遵纪守法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市在前期已通报处理4批共27名弄虚作假人员的基础上,近日又查明10名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涉及不如实填写婚姻关系存续时间、使用无效婚姻关系凭证、存在刑事犯罪记录等情况,目前已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相应情况同步在积分落户服务专栏进行通报。2022年,本市将进一步严格审核,扩大数据共享,加强联动核查,确保积分落户工作全程在阳光下运行。

本市积分落户工作

  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

  对于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具体安排,提醒申请人及时关注权威发布信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http://rsj.beijing.gov.cn/jflh/)查询了解。

  为准确规范填报,节省反复修改时间,申请人可在申报前,对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自有住所信息、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等做好查询工作,核实无误后再行填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醒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本市积分落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2022年积分落户申报在即,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北京:关于本市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比例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本市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比例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0号,见附件)授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六税两费”减征比例明确如下。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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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2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于

2022年4月8日启动实施

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请受理工作

本年度补助对象包括标准制修订补助

标准化试点示范活动补助

和推动标准国际化补助

  一、申请方式及要求

  1.申请单位登陆北京市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bzh.scjgj.beijing.gov.cn),在线填写相应《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2.申请单位在系统中收到网上初审合格通知、获得受理编号后,在线使用A4纸打印相应《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请表》,并加盖以下公章:

  (1)申请单位公章:申请单位的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如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单位被合并或名称不准确的,以及由上级法人申请的,申请单位应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2)申请表的“银行账号”一栏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即申请单位预留银行备查的本单位加盖在支票上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3.申请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相应《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请表》扫描后,上传系统。

  二、申请时间及要求

  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项目申请受理时间: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5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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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创科技园,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定位为AI+生物医疗技术园区,是国家级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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