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中国商家以“金枕头”一词注册商标,泰方将向中国商标办公室致函表担忧。
商业部知识产权厅厅长塔萨蓬公开表示,目前知识产权厅已经致信中国商标办公室,以表示对“金枕头”这个词在中国注册商标的担忧。因为“金枕头”非常直接地表示一种特有的商品,“金枕头”作为泰国知名的榴莲品种,享誉全球。因此,不应该将“金枕头”注册为中国商标。

知识产权厅通过中国商标办公室网址调查了关于“金枕头”相关的商标注册资料,发现多名中国企业家使用中英文“金枕头”注册了多个商品种类商标,其中,榴莲干首当其冲。塔萨蓬还说,泰方还请求中国方面的合作,让他们提供一些关于中国商标注册方面的法律资料,共同寻找解决方法,不允许任何个人继续以“金枕头”名义注册商标。(翻译星星|图片综合自泰媒)
编辑:石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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