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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启动绿色液体燃料试点
行业需求有望启动
研究报告信息
本文来自方正证券研究所于 2024年8月29日发布的电力设备行业事件点评报告《海内外业务持续发力,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报告撰写:郭彦辰、卢书剑
SAC编号:S1220523110003
SAC编号:S1220524050001
摘要
事件: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可结合实际,从生物柴油、可持续航煤、可再生醇醚、可再生氨中申报开展试点工作。
航运开启绿色转型,绿色燃料替代大势所趋。2023年7月,国际海事组织(IMO)推动修订了温室气体排放战略,其中提出到2030年,国际航运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8年减少至少20%,争取减少30%;到2040年,国际航运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8年减少至少70%,争取减少80%;到2050年左右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造船业已开启清洁能源改造,新增船只订单中清洁能源占比显著提升:根据ABS统计,新船订单中,使用新型清洁能源船只数量占比达到27%,吨位占到49%;其中使用LNG的船只吨位占比34.4%;使用甲醇的船只占比8.9%。
试点方案纳入可持续航煤、可再生醇醚、可再生氨,绿色液体燃料支持范围显著扩大。202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公布了《关于公示生物柴油应用推广试点的通知》,包括22个试点项目,涉及北京、石家庄、舟山、厦门、德州、广州、重庆、汉川等城市。本次试点新增绿色航煤、绿色醇醚、绿氨纳入可再生能源试点,有望推动国内绿色燃料体系快速发展。
试点项目优先纳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享受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文件提出,将对符合条件的试点示范项目优先纳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予以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液体燃料重大技术装备优先享受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积极推动将相关绿色液体燃料纳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机制,加快实现生态价值。同时,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现有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技术攻关等研究予以支持,积极推动绿色燃料领域放量。
建议关注:
(1)绿色氢氨醇标的:中国天楹、吉电股份、隆基绿能、阳光电源、金风科技、明阳智能、运达股份、中船科技、三一重能、东方电气、上海电气、申能股份等;
(2)SAF、生物柴油标的:卓越新能、海新能科、嘉澳环保、山高环能、朗坤环境、鹏鹞环保等;
风险提示:绿色液体燃料需求不及预期、低碳政策进展不及预期、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地缘政治风险等。
盈利预测
公司财务预测表
方正证券
电新行业研究团队
郭彦辰
电新行业首席分析师
专注于产业链深度跟踪和优质个股挖掘,前瞻性把握产业动态及发展趋势,曾就职于民生证券、国投(原安信)证券电新团队。随团队获2023年金麒麟菁英第1名、2023年21世纪金牌分析师第3名、2020年水晶球第5名、2020年金麒麟第5名。
覆盖领域: 电新全行业覆盖
卢书剑
从事卖方研究三年,从事电新领域研究两年,曾就职于浙商证券研究所,目前覆盖风电、氢能、等行业领域研究。
黄昊
上海财经大学硕士,曾就职于东北证券研究所,目前覆盖光伏、储能板块,重点跟踪新技术发展方向
唐叶
上海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硕士,曾就职国投证券研究所,覆盖电力设备、储能、工控等领域
紧密跟踪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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