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韩国女明星李烈音在《丛林的法则》泰国取景地拍摄时中食用泰国保护动物巨型蛤蜊,或被判刑最高监禁4年!

报道指出 ,制作团队发声明称是因为欠缺对泰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了解。但泰方表示,拍摄前就已经明令告知禁止捕食,还放任出演者去捕捞!

《丛林的法则》是由韩国SBS无线电视台出台的一档户外真人秀冒险节目,在节目中明星需完全依靠自己的能力捕食当地食物来充饥。
从7月5日播出节目视频中可以看到,拍摄地在泰国董里府国家森林公园Chao mai 海滩,包括李烈音在内的韩国明星一行7人展开野外生存寻找食物。李烈音潜入海中后,发现一只巨型蛤蜊立即捕捉后又继续捕获了两只巨型蛤蜊。

“我成功了,我用自己的双手抓到了,我拥有了世界上最大的幸福”李烈音在节目中说到。

据kpop网站报道,事件发生后,韩国网民请愿韩国政府青瓦台称让节目组主动到泰国按照泰国法律依法承担责任,原谅李烈音的行为。主要内容有“我们请愿李烈音免除监禁,同时希望加重对节目组的惩罚,我们觉得这件事错不在李烈音,她非常努力的想要在节目中做好,错在节目组,如果节目组沟通协调好就不会出现这种错误了”。
Chao mai国家森林国家公园负责人塔龙.空因说到,“根据泰国国家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违法者将面临不超过4万泰铢的罚款和最高监禁4年。在节目中可以看到,韩国女演员的错误是非常明显的,直接造成了犯罪,而其他食用了蛤蜊的人员同样将受到指控。”

至于韩国SBS电视台团队发声明称该事件是由于工作人员缺乏对泰国法律的了解,在负责人塔龙.空因看来是不可信的,“在节目拍摄之前,森林公园的负责人们就向节目组告知法律明确禁止的事宜,禁止在Chao Mai海滩中捕食一切海生动物,节目组当时也表示明白了这项法律,但是竟然在节目中仍然放任女演员捕食巨型蛤蜊。”

7月7日,泰国旅游与体育部关于国外视频与电影拍摄准入委员会主席也表示,泰国旅游局电影办公室目前已将该节目组列入黑名单,不允许节目组再入境拍摄。
信息来源:
https://women.kapook.com/view212139.html
编译: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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