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6日上午8:00,泰国惩教厅厅长纳拉表示,为了降低监狱的囚犯密度,惩教厅确实有相关决定要释放8000多名囚犯,但是不是一次性释放,而是陆续按照相关释放标准进行释放。

据了解,可能被予以释放的都是情节较轻且法庭判决服刑时间较短的囚犯,其中相关释放标准分为2种,即:
服刑时间达到法庭判决时间的三分之二,且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较明显的行为改善者才可以进入释放讨论名单,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释放;
服刑时间达到法庭判决时间的三分之一,同时年纪70岁以上,且患有慢性疾病或残疾导致失去自理能力或不再具有违反犯罪能力的囚犯。
纳拉厅长还表示,不管怎样,通过筛查标准被予以释放的囚犯,必须由家属到监狱签署监护书才可领回,释放期间会持续跟进他们的情况,如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则将立即抓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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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khaosod.co.th/breaking-news/news_3958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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