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4日,移民局副发言人Pakpong上将表示,他们俩都是外国人,他们的行为被认为对社会构成威胁,因为他们违反了《泰国入境管理条例》(1979年)中第36条规定:不得有任何行为影响到或对观赏鱼、海龟、贝类和珊瑚造成危害,他们的行为属于违禁行为。另外,根据《泰国入境管理条例》(1979年)第12(7)条中的规定,如果外国人在泰国做出违禁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撤销外国人的留泰许可证。
在素叻他尼府帕岸岛警察局对2名外籍人士提起诉讼之后,移民局决定将2人驱逐出境,并提醒大家以后不要再做出这类行为,因为泰国人非常热爱动物、自然与海洋资源,泰国人也非常欢迎行为得当的外籍人士到泰旅游。此外,如果有人看到具有此类行为的外籍人士,可以拨打移民局办公室热线电话1178进行举报。
信息来源
https://www.dailynews.co.th/regional/79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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