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泰国根据《紧急状态法》第9条签署的第17号规定,宣布自1月7日起再次提升疫情管控措施,要求各地防疫人员设置人员出行检查站,对罗勇府、春武里府、达叻府、尖竹汶府以及龙仔厝府五府的“最高管制及严控区”执行更严苛的人员流动管控措施,如有必要情况出行的民众,必须向检查点防疫人员说明外出原因和必要性,并出示身份证或其它个人身份证明,同时还要出具当地行政官员或防疫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
现公布申请出行许可的证明文件样本(见图)。

信息来源
Thaip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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