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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十区、4000+套人才房!非深户、不限学历(部分)都可入住!

全市十区、4000+套人才房!非深户、不限学历(部分)都可入住! 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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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125家先进制造业,看看你的单位有份吗?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精神,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下称“各区(新区)”)共筹集4120套公共租赁住房(含产业园区配套宿舍)面向深圳市先进制造业企业定向配租,用于解决符合条件的职工阶段性的住房困难,其中市本级1020套,各区(新区)3100套。


各区(新区)的配租通告详见其官方网站(网站链接见附件1)。现就市本级配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职工具有公共租赁住房租住需求,且2018年度工业增加值位于前200位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企业申报及安排入住的职工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二)未承租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未正在领取租房补贴,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须满1年;


(三)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及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累计缴费1年及以上),且申报或入住时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申请单位一致。


企业名单见附件2(排名不分先后)。



二、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葵福嘉园、天颂雅苑、融悦山居、和悦居等7个项目,1020套公共租赁住房,详见附件3。



三、配租原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按照申请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数量、2018年度在深纳税总额以及房源等因素,确定配租方案。


租方案及结果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



四、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8:00)。


申请企业须在规定的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内,委托住房专员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受理书面申请材料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为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在“人才及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系统(下称“申报系统”,网址:

http://zjj.sz.gov.cn/rczfdw_sz/)”开通账号。


(二)职工信息填报时间


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15日。


已开通申报系统账号的申请企业须在规定的职工信息填报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填报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信息。


申请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已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但未在申报系统填报职工信息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申请。


书面材料提交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南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咨询电话:88631666。




五、申请材料




   (一)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承诺书(见附件4,原件1份);


(二)申请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


(三)申请企业2018年度在深纳税证明(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原件1份);


(四)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住房专员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交复印件,住房专员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原件各1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六、签约方式及租赁期限




经审核合格并配租住房的,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与申请企业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承租企业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续租申请,并按照届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七、基准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基准租金



葵福嘉园18.13元/月•平方米;


天颂雅苑12.1元/月•平方米;


融悦山居18.7元/月•平方米;


和悦居13.2元/月•平方米;


富士锦园14.49元/月•平方米;


金穗花园19.25元/月•平方米;


招商澜园11.4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楼层和朝向修正系数按规定执行。


(二)物业管理费


葵福嘉园2.72元/月•平方米;


天颂雅苑2.83元/月•平方米;


融悦山居2.88元/月•平方米;


和悦居2.88元/月•平方米;


富士锦园2.95元/月•平方米;


金穗花园2.56元/月•平方米;


招商澜园2.80元/月•平方米。



八、投诉举报与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信访室。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九、注意事项





(一)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企业须如实填报并签署《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承诺书》,对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于存在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配租资格,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报企业须安排住房专员负责具体的信息填报操作及后续租赁事项的办理。


(二)承租企业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及入住人员信息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备案。入住人员已申请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应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承租企业不进行公示和备案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取消其配租资格,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两房及以上户型至少应安排两名单身职工或一户已婚家庭入住。


(四)承租企业在本次配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分配。


(五)请申请企业密切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留意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等信息,并及时办理申请提交、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http://zjj.sz.gov.cn/


附件:


1.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链接


2.2018年度工业增加值前200名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前后)


3.房源概况


4.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承诺书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0月8日




原文链接:

http://zjj.sz.gov.cn/zfbzfw/tzgg/201910/t20191008_18242375.htm




福田区房源





一、受理时间


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8日(工作日受理)


二、配租对象


福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详见《福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参考名录》排名不分先后)▼



三、房源概况


本批次房源共300套(1168间),具体分布在坂田片区。建筑面积约68至89平方米,三房两厅32套,四房两厅268套。用人单位以整套为单位承租。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每套住房的房间须提供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



四、租金标准及管理费


(一)租金标准:约39元/月/平方米,并采取年递增方式缴交租金,每年递增3%,具体租金价格以租赁合同为准。


(二)物业管理费: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以上项目专项维修基金0.25元/月/平方米。


五、原文链接


http://www.szft.gov.cn/bmxx/qjsj/tzgg/201910/t20191008_18242532.htm



罗湖区房源




   一、房源概况


本次定向配租200套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房源如下:朗华泊寓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平吉大道78号。单间建筑面积26-36平方米、一房复式建筑面积45-48平方米、两房建筑面积42-61平方米。


二、配租对象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罗湖区先进制造业企业(详见附件,以区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排名不分先后)。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须在罗湖区。▼



三、租赁期限


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并按照届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四、租金标准及相关费用


(一)基准租金标准


25.69元/月/平方米。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单套租金价格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以租赁合同为准。


朗华泊寓项目采取每年递增5%的方式缴交租金。


(二)物业管理费


单间180元/月,一房复式220元/月,两房260元/月。


(三)其他费用


水费5.09元/吨,电费1.3元/度,停车费450元/月


五、原文链接


http://www.szlh.gov.cn/qgbmxxgkml/zfjsj/zwxx/tzgg/201910/t20191008_18242046.htm




南山区房源




一、申报范围


2018年度工业增加值位于全市前500位、且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在南山区(不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见《南山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二、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4日9:00-10月27日18:00(含周六、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万科云城泊寓200套,为市场租赁房源,位于西丽街道打石一路,均为34.78㎡的单间。


四、租金标准及管理费


(一)租金标准:67.8元/平方米·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同时租金标准每年将会有所变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二)物业管理费:160元/间/月


五、原文链接


http://www.szns.gov.cn/xxgk/bmxxgk/qzjj/xxgk/qt/tzgg/201910/t20191008_18242766.htm



宝安区房源





一、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松河瑞园、华丰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羊台苑3个项目,共350套住房(附件1)。



二、配租对象


经评审认定为2019年宝安区实体经济发展标杆企业 ▼



三、租金标准


租金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纳。



四、租赁期限


企业与房源产权单位、经营管理单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并按照届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五、原文链接


http://www.baoan.gov.cn/jshej/ywgz_136247/tzgg/201910/t20191008_18242047.htm




龙华区房源





一、房源概况


本次推出定向配租房源4个项目共313套住房,具体房源包括:


(一)龙湖冠寓高新园项目


该项目位于观澜街道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区博纳智谷厂区。本次供应36套,户型为单房(其中28-29平方米单间6套,41-44平方米单间22套,48-51平方米单间8套)。


(二)龙湖冠寓大布头项目


该项目位于大布头路兆业时装厂宿舍楼AB栋。本次供应105套。户型为单间(其中14-16平方米单间16套,19-22平方米单间33套,26-28平方米单间51套,)100套,一房一厅(约37-41平方米)5套。


(三)龙湖冠寓新城市花园项目


该项目位于大浪街道大浪南路65号。本次供应28套。户型为一房一厅(其中40-42平方米一房一厅6套,51-56平方米一房一厅2套)8套,两房一厅(约78-82平方米)6套,三房两厅(其中90平方米三房两厅6套,其中100平方米三房两厅8套)14套。


(四)龙湖冠寓桂月路项目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章阁社区桂月路478号。本次供应144套。户型为单房(其中20-22平方米单房87套,32平方米单房3套,42平方米单房6套)共96套,一房一厅(约32平方米)48套。


二、配租对象


(一)定向配租主体


本次定向配租企业需纳入全市先进制造业企业前200强,且至少属于龙华区2019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中的总部企业、纳税100强、工业前50强、外贸前50强、中小微创新前50强、上市企业等六类企业▼




上述定向配租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须在龙华区,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保障。


(二)定向配租对象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在上述定向配租企业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三、租赁期限


定向配租住房合同期限为3年。因本次定向配租项目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龙湖冠寓高新园、大布头、新城市花园及桂月路项目的租赁期限为三年,故三年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单位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四、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本次供应的龙湖冠寓高新园、大布头、新城市花园及桂月路项目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暂未确定,具体以实际交付时公布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准。


五、原文链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zfhjsj/dtxx_124333/tzgg_124335/201910/t20191008_18242941.htm



光明区房源




一、房源概况


(一)东明公寓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双明大道与华夏一路交叉口东侧,供应房源共117套。户型包括:42平方米左右的单房64套、45平方米左右的大单房47套、49平方米左右的两房一厅6套。


(二)光谷苑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十八号与科裕路交叉口东北侧,供应房源共142套。户型包括:38平方米左右的单房26套、41平方米左右的单房78套、51平方米左右的一房一厅38套。


(三)钟表基地公寓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八号路与公明南环大道交叉口东北侧,供应房源121套。户型包括:33平方米左右的单房45套,55平方米左右的一房一厅76套。


二、配租对象


产业配套宿舍通过定向配租的方式面向光明区先进制造业企业配租。


入住产业配套宿舍的企业员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申请企业供职。在企业供职是指申请企业与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员工已离开用人单位;


(二)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和住宅建设用地,且在深圳市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或购房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领取租房补贴,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须满1年。


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已经取得房地产证或者虽已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自建私房、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是指各类带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以及政府赠与住房等。


有承租意向的企业可在本通告规定的受理期间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批次定向配租申请。


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三、相关费用


(一)东明公寓


1.基准租金标准:13.75元/月•平方米


2.物业管理费标准:2.25元/月•平方米;


3.本体维修金标准:0.25元/月•平方米。


(二)光谷苑


1.基准租金标准:13.75元/月·平方米


2.物业管理费标准:2.25元/月·平方米;


3.本体维修金标准:0.25元/月·平方米。


(三)钟表基地公寓


1.基准租金标准:13元/月•平方米


2.物业管理费标准:2.3元/月•平方米;


3.本体维修金标准:0.25元/月•平方米。


注: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根据价格评估报告,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配租标准


东明公寓、光谷苑、钟表基地公寓配租标准为:两人35平方米左右,三人50平方米左右,四人及以上65平方米左右。一套可多人租住,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五、原文链接


http://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zfhjsjcsgxj_118125/xxgk/qt_118138/tzgg_118140/201910/t20191008_18242523.htm





龙岗区房源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及龙岗区统计局认定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企业名单详见(排名不分先后)▼,安排入住职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职工(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承租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二)职工(含配偶),未正在领取租房补贴,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须满1年;


(三)职工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保且缴纳单位与申请单位一致;


(四)职工(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已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入住时应退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五)无其他违反我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二、配租房源


本次定向配租房源包括悦龙华府、尚景经富园、龙美居、荷谷美苑及中信龙盛广场等5个项目,共643套住房,其中:


(一)悦龙华府。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工业城清风大道与冬青路交叉口,共426套,均为一房(建筑面积约47-52㎡)。


(二)尚景经富园。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工业城宝龙七路,共78套,其中单身公寓7套(建筑面积约25-31㎡),一房71套(建筑面积约49-66㎡)。


(三)龙美居。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夏莲路,共109套,其中单身公寓48套(建筑面积约38㎡),一房61套(建筑面积约45-55㎡)。


(四)荷谷美苑。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宝荷大道与积谷田路交汇处,共11套,均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0㎡)。


(五)中信龙盛广场。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深汕路与爱龙路交汇处,共19套,均为二房(建筑面积约50㎡)。


注:


1.上述房源均为腾退收回再次供应住房,已具备入住条件,交付标准以现场确认为准。


2.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上述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基准租金及物业服务费标准


(一)基准租金


1.悦龙华府基准租金为17.13元/平方米/月;


2.尚景经富园基准租金为17.13元/平方米/月;


3.龙美居基准租金为16.45元/平方米/月;


4.荷谷美苑基准租金为16.96元/平方米/月;


5.中信龙盛广场基准租金为15.96元/平方米/月。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的定价为准。


(二)物业服务费及专项维修资金


1.悦龙华府物业服务费为2.63元/平方米/月,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平方米/月;


2.尚景经富园物业服务费为2.05元/平方米/月,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平方米/月;


3.龙美居物业服务费为2.63元/平方米/月,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平方米/月;


4.荷谷美苑物业服务费为2.63元/平方米/月,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平方米/月;


5.中信龙盛广场物业服务费为3元/平方米/月,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平方米/月。


上述收费标准为各项目物业服务收费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新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单位(或入住职工)自行承担。


四、原文链接


http://www.lg.gov.cn/bmzz/zjj/xxgk/qt/tzgg/201910/t20191008_18242430.htm



盐田区房源





一、房源概况


本次定向配租住房2个项目共178套房源,其中:


(一)海桐居。该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中青一路6号。本次推出14套房源,均为三房两厅(建筑面积约90㎡)。


(二)唯冠宿舍楼。该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云汉路5号。本次推出164套房源,其中单房70套(建筑面积为32-36㎡),两房一厅54套(建筑面积为65-71㎡),三房一厅20套(建筑面积为62-67㎡)。


(三)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二、配租对象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2018年度工业增加值前200位的盐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详见附件)的职工,及盐田区统计局、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盐田区科技创新局认定并经盐田区房屋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的职工。入住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实际工作地点位于盐田区。


2.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奖励补贴、安居补贴等住房优惠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如在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轮候,须先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再予办理租赁合同签订及入住。


三、配租流程



(一)受理申请


申报单位实行住房专员制度,各企业安排住房专员递交申请材料至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受理时间:2019年10月14日-11月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地点:盐田区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07室;咨询电话:2536515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定向配租资格。


(二)资料审核


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企业名单并复核可分配套数。


(三)公示


审核结果及相关信息将在盐田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组织看房选房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原文链接


http://www.yantian.gov.cn/icatalog/bm/jsj/04/zfbzgk/dt/201910/t20191008_18242391.htm



坪山区房源





一、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坪山区,且单位职工具有公共租赁住房租住需求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企业申报及安排入住的职工及家庭成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一)在坪山区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二)未承租保障性住房及人才住房,未正在领取租房补贴,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须满1年;


(三)在我区正常缴纳社保。


坪山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录见附件1(排名不分先后)。


二、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锦绣华晟家园项目(一标段),共计300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单身公寓户型250套(建筑面积约42㎡),一房一厅户型35套(建筑面积约57㎡),两房一厅户型15套(建筑面积约74㎡)。


三、配租原则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按照申请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数量、2018年度在坪山区纳税总额以及房源等因素,确定配租方案。


配租方案及结果将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原文链接


http://www.szpsq.gov.cn/gbmxxgk/zfbzzx/jt/tzgg/201910/t20191008_182422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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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
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为深圳市二类事业法人机构,是深圳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人才中心致力于为社会各界提供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是大型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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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 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为深圳市二类事业法人机构,是深圳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人才中心致力于为社会各界提供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是大型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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