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接收及报到重要提示
一、已经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的毕业生,请带齐报到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到七楼毕业生报到处办理。
由各区接收的毕业生报到请到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点办理,具体地址可参阅《接收函》下方的备注3。
二、尚未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的毕业生请就近选择我中心各分部先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领取《接收函》按相关要求办好手续后再到七楼毕业生报到处办理报到。
警示: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将其行为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黑名单”,并永久取消其人才引进业务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