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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观察丨“十四五”时期数字贸易发展与管理研究

信通观察丨“十四五”时期数字贸易发展与管理研究 中国信通院西部分院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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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报告在梳理数字贸易发展概况的基础上,从数字监管、平台治理、贸易监管、市场准入等四大方面深入分析我国数字贸易管理政策与措施,为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出路径思考与决策建议。



摘要:数字贸易时代,数字化成为引领服务贸易蓬勃发展的强劲动力,数据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促进资源配置优化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和国家治理产生深刻影响。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数字贸易赋能经济发展,着力推动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2019年中国数字服务进出口总额达1.4万亿元,比2005年增长4.6倍。数字技术与国际贸易融合渗透不断深化,引发各界对数字贸易发展与管理规则构建广泛关注。本报告在梳理数字贸易发展概况的基础上,从数字监管、平台治理、贸易监管、市场准入等四大方面深入分析我国数字贸易管理政策与措施,为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出路径思考与决策建议。

01

发展概况

(一)基本内涵
当前,国际上对数字贸易的理解存在宽窄口径的不同。以WTO、IMF等为首的国际组织主张,数字贸易是通过互联网和互联网技术进行订购、生产、或交付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数字订购贸易(电子商务)、数字交付服务(数字服务贸易)、数字中介平台赋能贸易等三个部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国会研究服务中心认为,数字贸易是通过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其交易标的以无形的服务、信息、数据为主,不包括在线订购和有数字随影的实体货物。
2020年10月,《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0》中首次明确了数字贸易概念和关键点数字贸易概念和关键点,报告定义,数字贸易是依托信息网络和数字技术,在跨境、研发、生产、交易、消费活动中产生的,能够以数字订购或数字交互方式实现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跨境数据流动贸易的总和。具体来看,数字贸易属于贸易新业态,是以数字化平台为载体,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有效使用,统筹贸易数字化和数字化贸易进程,实现实体货物、数字产品与服务、数字化知识与信息的精准交换,推动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转型并最终实现制造业智能化的新型贸易活动。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与应用,致使数字贸易涵盖范畴越来越广,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等传统贸易中都存有大量的数字贸易。

图1 数字贸易内涵

(二)主要业态

1.数字货物贸易
数字货物贸易是以实物为主要标的,以信息通信技术为手段,推动传统货物贸易方式升级改造,主要交易对象包括数字硬件货物的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是数字贸易发展的阶段性呈现,平台服务从最初的信息展示发展成为企业提供海外推广、网络营销、海关通关、交易支持、交付结算、信用体系建设和纠纷处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并形成与之对应的跨境电商零售(B2C)物流模式,涵盖国际贸易的各个环节和领域,实现整个贸易活动的信息化。
2.数字服务贸易
数字服务贸易是采用数字技术进行研发、设计、生产,并通过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用户交付的产品和服务,是以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交付为特征的贸易新形态。主要包括软件、社交媒体、搜索引擎、通讯、云计算、卫星定位等在内的信息技术服务;数字传媒、数字娱乐、数字学习、数字出版等在内的数字内容服务;以及其他通过数字交付的离岸服务外包等三大类。
3.数据贸易
数据贸易是数据信息资产本身的流动交换,如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服务、物联网等全球价值链的数据流平台不断生成数据并将其发送到处理中心,大量数据被广泛应用于研发、生产、运营、服务等价值链环节。交易对象主要包括互联网数据服务贸易、云数据服务贸易和数据跨境流动等。

图2 数字贸易主要业态

(三)发展现状

1.全球贸易迎来数字化发展浪潮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基于数字技术开展的线上研发、设计、生产、交易等活动日益频繁,数字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主导地位逐步显现。2019年全球数字服务贸易规模为31926亿美元,逆势增长3.8%,增速超过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在服务贸易中占比52.0%,在全部贸易中占比12.9%。疫情蔓延使国际贸易面临严峻挑战,数字化成为降低疫情影响、对冲经济下行的重要举措,远程医疗、在线教育、共享平台、协同办公、跨境电商等数字服务广泛应用,对促进各国经济稳定、推动国际抗疫合作发挥重要作用,贸易数字化进程加速进行。

图3 2019年全球贸易占比示意图
2.发展中经济体发展态势强劲
在5G、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赋能下,坚持发展制造业和传统产业的发展中经济体经济结构深刻改变,传统产业加快升级,实体经济日益强化,数字贸易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近10年以来,发展中经济体数字服务出口年平均增速达8.2%,位居三大经济体第一。2019年,发展中经济体数字服务出口在服务出口中占比达39.3%,与发达经济体差距逐步缩小,从细分数字服务国际市场占比率变化看,发展中经济体在大部分细分数字服务的影响力均有所提升,保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金融服务、ICT服务、其他商业服务分别提高10.0%、4.6%、3.0%、2.8%、2.2%,其中,ICT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保险服务占有率均超过20%。
3.我国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自加入WTO以来,中国已签署《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贸易协定近20个,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10余个,大幅推动符合中国利益诉求的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借助“一带一路”建设契机构建数字贸易领域规则体系,2020年9月,《“一带一路”数字贸易指数发展报告(2020年)》正式发布,该报告以量化分析手段评价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贸易发展情况和发展潜力,提出具有实践性的政策建议,为促进全球数字贸易发展贡献力量。
4.全国数字贸易规模持续攀升
中国正在聚力科技创新、服务贸易和数字经济发展,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构建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为数字贸易奠定扎实基础。随着数字贸易在全球贸易格局的重要性不断提升,我国贸易焦点正加快沿着“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路径演进,与信息通信技术高度相关的数字产业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最具活力的板块,各细分领域呈现规模逐年扩大、贸易逆差不断收紧、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的良好发展势头。2019年,我国数字贸易进出口规模近1.4万亿元,较去年增长19.0%,占整体服务贸易比重达25.6%,较去年同期提升3.4个百分点,数字贸易成为带动全国贸易增长的重要动力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5.各省市多举措发展数字贸易
当前,全国数字贸易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各省市积极统筹规划,推动地区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上海作为全国首个出台数字贸易发展行动方案的城市,主要围绕云服务、数字内容、数字服务的行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等4个重点领域,提出建设数字贸易跨境服务集聚区,支持数字服务重大项目,培育独角兽企业,搭建数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推动建立全球数字合作城市联盟等12项主要任务。北京以数字贸易试验区建设为抓手,以实现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为着眼点,着力推进规则探索、创新政策举措、破解制度瓶颈。深圳拟通过系列项目的落地实施,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国际贸易全过程充分融合,实现前海国际贸易数字化、智慧化的全面转型。浙江将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数字服务贸易。

02

数字贸易管理

(一)数据监管
近年来,制度与监管体系的完善大力推进我国塑造良好的数据保护的国家形象,为我国开展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合作奠定基础。《网络安全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提出出境安全评估要求,在海南、上海等自贸试验区试点积极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此后,相关主管部门陆续出台各类相关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标准,逐步形成我国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政策体系。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等监管部门针对互联网服务实施隐私政策评审、对不当数据处理行为进行约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措施。2020年8月,《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正式出台,提出重点探索数字贸易领域中数据流动与监管的创新和开放,积极部署系列政策措施,如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开展数字营商环境问题研究,组建国家数字贸易专家工作组等,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平台治理

数字贸易网络平台管理致力于规范网络运营商的中介服务,主要包括网络内容许可和访问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在网络内容许可和访问方面,为确保网络平台用户信息不被非法收集处理和利用,防止网络平台用户系统被非法干扰和控制,我国通过设置较为严格的网络关键词过滤系统,采取多种网络内容审查措施,监管数据流动和筛选网络信息,加强对网络不良内容传播的管控,以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国内立法和加强执法不断完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强调要研究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深圳、湖南等地陆续推出《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等地方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等陆续出台《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并制定多项网络平台交易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现象监管治理,有效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三)贸易监管

为适应贸易方式的数字化,政府部门持续优化外贸政府服务,积极构建数字贸易新型监管制度,建立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极大推动“关”“税”“汇”“检”“商”“物”“融”一体化,实现数字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为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启动中关村软件园在内的12个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创建工作,探索研究出台具体支持政策,致力于将基地打造成我国发展数字贸易的重要载体和数字服务出口的集聚区,培育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中国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四)市场准入监管

我国正加快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数字化战略,抓紧形成数字贸易“中国方案”,进一步规范数字贸易市场准入,加快推进数字贸易市场开放。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提出对于数字化领域,要求放宽市场准入,推动实现移动应用程序(APP)多部门联合检查检测,避免重复检测。同期,我国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加入全球最大自贸区,进一步扩大自贸网络范围。《中国服务进口报告2020》表明,中国将加快信息技术服务、科学技术服务、数字服务、医疗、教育、文化和娱乐业等领域对外开放,有序放宽增值电信业务、商务服务、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激发现代服务业发展活力,鼓励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文化、数字服务、中医药等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发展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03

重庆数字贸易发展及建议

近年来,重庆市着力构建内陆开放高地,开放通道量质齐升,开放口岸持续拓展,开放平台数量增加、功能不断完善。中国首条针对单一国家、点对点的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逐步发展壮大,中新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合作全面铺开,中新国际超算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相继落地,逐步形成以重庆—新加坡为“双枢纽”、服务中国西部与东南亚的国际通信网络体系,为推动重庆开展远程医疗、远程教育、智慧旅游、智慧物流、超高清视频传输等数字贸易提供坚实的基础设施支撑。依托智博会、西洽会等国家级开放平台,深度参与国际国内数字化领域合作,着力发展数字贸易,积极探索自贸区跨境数据安全流动模式,推动互联网+和信息服务、运输服务、金融服务、文化旅游、医疗大健康、会展商务等重点领域扩大开放,持续增强数字贸易发展动能和国际竞争力。积极争取开展数字贸易和数字货币的跨境支付试点,探索以数字货币的方式助力人民币跨境使用,打造符合数字贸易特征的支付结算体系。跨境贸易公共服务平台身份认证、企业备案、商品备案等流程和功能不断简化、优化和提升,为重庆构建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夯基垒台。深入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京东全球购、蜜芽宝贝等落户企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高速增长,在全国试验区中排名前列。
目前,重庆市数字贸易在基础设施支撑、平台建设、国际合作以及数字产品与服务创新发展等领域均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沿海一线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相比,仍面临数字贸易总量小、产业链不够齐全、综合竞争力较弱等短板。“十四五”期间,数字贸易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关节,将逐步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新引擎,亟需政府加强服务与管理,推动重庆市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制定数字贸易发展战略
以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为契机,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新互联互通项目等战略部署,借鉴全国数字贸易先进城市发展经验,按照贸易高质量发展要求,探索具有重庆特色的数字贸易规划布局,加快数字贸易创新和发展,助推重庆经济发展实现质量升级、效率升级和动力升级。积极出台具体举措,发挥重庆产业优势,促进计算机、电子设备、通信和电信设备、芯片等数字硬件出口,推动信息服务和数字文化等数字内容和技术服务出口,不断提升重庆市产业可贸易性和出口竞争力。

(二)持续增强数字贸易国际合作

持续完善升级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专用通道,借力新加坡国际区位优势,扩大对周边国家吸引力,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与西部12省(区、市)和海南、广州等地的中新国际数据通道共建共享机制,建设以“重庆—新加坡”为双中心,辐射泛东南亚国家的数字贸易伙伴集群。充分利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城市发展契机,引进和培育专业化跨境电商服务企业,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产业链。进一步扩大数字贸易应用领域,重点推动科技金融、版权交易、服务外包等数字领域的国际合作。

(三)着力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稳步推进城市网络升级提速和农村宽带推广普及。降低数字基础设施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发挥国有企业在基础设施投入方面引领作用,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力量,进一步加快重庆5G、数据中心等关键数字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技术研发,给予研发企业在财税融资方面更多的支持,促进其成果转化以及与其他行业的融合发展。注重改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等跨境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探索促进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国际跨境互认,保护跨境数字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及隐私,为数字贸易发展创造良好的硬环境。

(四)积极培育数字贸易龙头企业

发挥两江数字经济产业园、两江协同创新区等园区能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数字贸易龙头企业,壮大本土特色线上平台,培育支撑数字贸易发展的服务企业,推动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强对BAT等相关企业的支持,通过财税金融支持以及高科技人才引进等手段,形成一批综合性大型企业带动细分行业、龙头效益明显的数字贸易企业发展新格局。

(五)切实加强数字贸易协同监管

从地方标准和技术层面对数字贸易加强监管,定期监测和对接各类跨境电商平台,掌握数字贸的真实情况,把握数字贸易发展趋势。畅通数字贸易产品出口渠道,为数字贸易产品出口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提升重庆数字贸易产品的附加值。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抓手,加强区域之间的贸易协作,探索在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中加强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推动全国数字贸易规则建立。优化和完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框架,建立灵活多样、宽严相济的数据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推动数据跨境合规有序流转。

声明:本文由中国信通院西部分院原创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校    审丨刘彦鹏

编    辑丨刘   洁

作    丨夏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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