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信息
1.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服务大厅1-7号窗口
2.深圳市人才集团大厦服务大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专窗
办理地点
1.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2.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深圳市人才集团大厦一楼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咨询电话
0755-26590388
用人单位、公安、司法、监察机关等单位,查档对象为已在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人员。
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下列全部材料,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1.查阅函(查阅人单位出具加盖公章,需注明查阅人与被查阅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及查阅理由);
2.查阅人有效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
档案查阅须知
1.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明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2.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为2人以上,一般为中共党员;
3.查阅人严禁涂改、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擅自对外公开档案内容,查阅完毕需立即归还;
4.如公安、司法、监察机关因工作需要复印档案材料取证的,须开具取证介绍信报我中心负责人审核;
5.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档案。
现场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到服务大厅取号,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受理
工作人员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当场告知不通过原因。
审批
审核通过后,指引申请人至阅档区。
办结
申请人在阅档区查阅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