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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学历、单身可申请合租,租金23元/㎡起,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大专学历、单身可申请合租,租金23元/㎡起,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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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你关心的安居房、公租房、人才房信息,每天与你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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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区重点企业人才住房问题,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宝安区关于加大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力度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宝安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指挥部批准, 结合我区房源实际情况,现面向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推出一批人才住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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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定向配租房源8个项目共1654套(2373间)住房,具体房源包括:


(一)松河瑞园项目

该项目为商务公寓,位于宝安松岗溪头工业四路西侧。本次供应156套,户型为单房126套,一房一厅30套。


(二)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项目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办沙浦围社区。本次供应155套,户型为单房131套,一房一厅21套,两房一厅3套。


(三)星河荣御项目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路和沙中路交汇处。本次供应125套,户型为三房两厅83套,四房两厅42套(168间,按间分配)。


(四)后亭社区人才公寓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后亭村。该项目分2期供应,一期供应120套,户型为单房96套,复式LOFT 24套;二期供应44套,户型为单房32套,复式LOFT 12套。


(五)万丰大洋田项目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新桥街道凤塘大道56号。该项目分2期供应,一期供应309套,户型为单房260套,一房一厅49套;二期供应324套,户型为单间277套,一房一厅47套。


(六)前海新纪元项目

该项目为商务公寓,位于新安街道广深公路与上川路交汇处西侧。该项目分2期供应,一期供应152套,户型为单房71套,两房一厅62套,三房两厅19套;二期供应177套,户型为单房82套,两房两厅14套,三房两厅71套,四房两厅10套(40间,按间配租)。


(七)福海人才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和社区永和路新兴工业园三区B2宿舍楼。本次供应73套,户型均为单房。


(八)星航华府项目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福永兴华路与107国道交汇处。本次供应19套,户型为三房两厅3套,四房两厅16套(64间,按间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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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对象


(一)纳入我区2019年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附件1)。


(二)根据《宝安区关于加大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力度的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人才住房分配机制以“职住平衡”为原则,以街道为分配单位,准确掌握单元内企业人才住房需求,并将人才住房向项目所在街道企业公开实施配租。房源配额详见(附件2)。


1、松河瑞园项目、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项目面向注册地位于松岗、燕罗街道辖区的企业;

2、星河荣御项目、后亭社区人才公寓、万丰大洋田项目面向注册地位于沙井、新桥街道辖区内的企业;

3、前海新纪元项目面向注册地位于新安街道辖区内的企业;

4、福海人才房项目、星航华府项目面向注册地位于福海、福永街道辖区内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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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条件(同时满足)


承租单位将人才住房安排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入住:


(一)承租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二)承租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租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2、承租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承租人为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企业人才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已申请新引进人才补贴的,自领取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可申请。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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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标准


单房房源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两房一厅房源面向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科级及以上职务、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家庭成员(含申请人、配偶、子女、具有深户或有效在深居住证的申请人父母以及申请人配偶父母)为3人以上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三房两厅房源面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及以上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四房房源需合租,按间配租,合租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


学历、职称、技术等级、聘用时间、住房情况等条件的时间节点为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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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和租金


因本次定向配租项目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企业与房源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首次租期不超过3年,故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


松河瑞园项目:25.54元/月/㎡;

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项目:23.33元/月/㎡;

星河荣御项目:27.99元/月/㎡;

后亭社区人才公寓:21.52元/月/㎡;

万丰大洋田项目:21.3元/月/㎡;

前海新纪元项目:30.82元/月/㎡;

福海人才房项目:27.85元/月/㎡;

星航华府项目:28.58元/月/㎡


以上为项目初步评估基准租金标准,项目租金以市政府审批的租金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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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一)集中受理时间


2019年12月2日-12月13日


(二)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1、松岗街道:宝安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428号松岗街道办4楼404办公室,27092828(文小姐);

2、燕罗街道: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燕川710楼,27211432(谭先生);

3、沙井街道办: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420办公室,27205345(吴小姐);

4、新桥街道办:宝安区新桥街道劳动司法大厦802办公室,27275852(陈小姐);

5、新安街道办: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419办公室,23496160(白小姐);

6、福永街道办: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211办公室,27392753(赵小姐);

7、福海街道办: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和路66号3号楼404办公室,85900116(文小姐)。


(三)咨询电话


系统技术支持:18126161302,13923741898;

咨询电话: 0755-23216907,8590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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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一)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配租的用人单位,请登陆“宝安区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203.91.37.30:8086/Ba_zhzf_out/#/login)进行入库申报(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将企业认租汇总表(附件4)、企业信息采集表(附件5)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材料均加盖公章)递交到企业所在街道办受理。街道办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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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 定向配租人才住房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企业对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企业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二)承租企业只允许将该住房配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入住人员已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应退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三)承租企业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及入住人员信息报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房源所在街道需对企业内部分配规则予以审查,确保住房配租公开、公平、公正,同时经审核后的分配规则报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


(四)企业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人才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五)其他规定详见《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住房分配实施细则》(附件6)。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度宝安区人才住房重点企业名录

2. 关于面向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人才 住房房源配额情况表

3. 宝安区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4. 企业认租汇总表

5. 企业信息采集表

6.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住房分配实施细则

官方链接:

http://www.baoan.gov.cn/jshej/zwgk/tzgg/201911/t20191127_18892802.htm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光明新区人才安居房配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供应人才安居房共323套。现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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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松白路与长春路交汇处(地铁6号线,公明广场站),供应房源共计323套,户型为两房两厅(建筑面积约61-64㎡)。


(二)相关费用


1.基准租金标准:27.74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3.98元/月·平方米。


3.专项维修金:0.25元/月·平方米。


注:(1)上述房源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最终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根据价格评估报告,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物业服务收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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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对象及配额

(一)配租对象


本次人才安居房的主要配租对象为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人才。


(二)配额


1.1.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130套,均安排60平方米住房;


2.2.教育系统93套,均安排60平方米住房;


3.3.医疗系统100套,均安排60平方米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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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方式

(一)配租标准


根据此次供应人才安居房源的实际,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按照《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才安居房配租管理办法》配租标准选房。以家庭申请可配租一套人才住房,以单身申请至少两人或以上租住一套人才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二)配租规则


承租单位只能将住房配租给本单位符合如下条件的人才及家庭人员:


1.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未租住保障性住房,未正在领取人才安居购房或租房补贴;


3.提交申请时人才应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保且缴纳单位与申请单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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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程序

(一)房源认租时间


有意申请本次人才安居房的,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以单位名义提出申请并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认租申请材料,教育系统申请的人才安居房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认租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9:00-2019年12月3日18:00。2019年12月3日18:00前未提交认租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人才安居房。


(二)认租流程


申请人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或单亲的,配偶(单亲家庭除外)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等单位提交《光明区定向配租人才安居房申请》(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1);

2.《光明区人才安居房申请表》(见附件2);

3.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或有效鉴定文件(全国或本省、市颁发证件);

4.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纳税证明;

5.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非深户需另行提交居住证,港澳同胞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6.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和住宅建设用地的声明;

7.个人承诺书(附件3)、单位承诺书(附件4);

8.区住房和建设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认租家庭及个人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申请变更。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19年12月3日18:00。


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三)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供的家庭及个人信息是否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拥有自有住房和住宅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配租住房。


(四)公示及签约


配租结果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自然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单位予以配租住房。承租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入住人员信息按规定格式报送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备案。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与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等单位签订定向配租合同。


申请单位在配租结果公布前,可以书面形式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放弃申请;配租结果公布结束后,在规定期内(20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或弃租配租房源的,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取消其配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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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3698632,地址:光明区光明大街401号第三办公区511办公室。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23696009,地址:光明区和润家园8栋1楼13号商铺。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官方链接:

http://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zfhjsjcsgxj_118125/xxgk/qt_118138/tzgg_118140/201911/t20191126_188911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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