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信息
1.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服务大厅1-7号窗口
2.深圳市人才集团大厦服务大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专窗
办理地点
1.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2.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深圳市人才集团大厦一楼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咨询电话
0755-26590388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一)已在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人员;
(二)人事档案中有需要证明事项的相关记载。
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下列全部材料,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1.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出具证明,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如人事档案中无相关证明事项记载,须提交相关事项记载材料原件。
线上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进入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的“我要办事-档案网上服务-人事代理网上服务大厅(用户登录)-档案服务申请-出具证明”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填写申报信息后提交审核。
受理
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注明不通过原因。
审批办结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开具证明,根据申请人申请,到现场领取或通过邮政EMS到付方式寄出证明材料。
现场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到服务大厅取号,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受理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当场告知不通过原因。
审批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审查档案并出具证明材料。
办结
工作人员将证明材料现场交给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