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企查查APP透露,微信在10月29日以及11月6日分别注册了微信豆以及微信元宝第36类的金融物管的商标,疑似为视频号直播打赏的虚拟产品做知识产权准备。
在这里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第36类商标,具体指哪些:
第36类主要包括金融业务和货币业务提供的服务以及与各种保险契约有关的服务,概况来说就是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以及不动产事务。
就是说,一旦注册成功,那么微信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使用这些虚拟货币的代名词了,比如欢乐斗地主的欢乐豆,以及Q币,这个在互联网领域是很常见的增值虚拟金融服务。
微信豆,微信元宝将会成为微信里面虚拟产品的交易货币,不仅仅局限于视频号直播,有可能在小程序生态也是可以用到的。

(商标注册)
作为互联网产品变现的几大途径,一是增值服务,就类似这样的虚拟产品交易,又不能直接用人民币来衡量,只能靠平台自己设置虚拟货币,用来衡量在平台里的贡献,比如一元钱可以兑换5个微信豆,微信豆有什么好处呢,可以购买道具,购买虚拟礼物等。
也可以通过在软件产品做贡献获取一定的微信豆,然后可以直接兑换人民币提现,大大的促进和激活用户的使用频率,大部分的游戏盈利模式就是如此。
二是电商,三是广告,四是金融,比如滴滴,美团抽取商家的佣金做金融方便的变现,外加一个知识付费。
对于没有电商产品,也没有课程的微信生态从业者来说,可以卖自己的才艺,和才华来换取用户对自己的打赏,这个收入来的其实更加简单粗暴。
比如前两个月周杰伦在快手平台的直播,半个小时的时间共计收到粉丝的打赏和刷礼物,合计人民币超2000多万,假如去卖货,是需要卖出去多少产品才可以纯赚2000多万呢,而且电商的后端运营也是比较重,要选品,要发货,要客服等等,所以做电商的变现还是很繁琐的。
我是更看好这些虚拟产品在微信里的变现,微信天然适合这些增值产品的变现,作为全国最大的社交平台,拥有12亿用户,每个人打赏10元,也就120亿纯收入,边际成本基本为0。
当然微信是跟博主一起来分的,这块的收入可能会大于微信生态的任何其他收入,基本是0成本的买卖。
微信做广告收入,还需要有销售团队,客服团队,运营团队,交付团队等等,而这个打赏刷礼物,直接跟博主进行瓜分,而且每个人都可以进行视频号直播来邀请亲朋好友打赏刷礼物的,这块的肥肉实在是太大了。
做这种变现天然适合社交类产品,市面上也有太多的社交型产品基本就是靠这样的虚拟产品变现的,比如花15元解锁配对问题,花10元视频聊天等等。
而且人们的参与热情也非常高,对提升视频号的活跃度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期待微信团队早日实现打赏以及刷礼物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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