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江苏省镇江市政府对长江乳业有限公司涉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进展进行通报。
当地媒体援引镇江市质监局副局长朱柳堂的介绍称,经调查,从2014年7月中旬起,长江乳业乳制品直销点多次接群众投诉,反映乳制品个别产品有变质现象。考虑到夏天天气闷热,为防止运输过程中乳制品变质,该公司擅自决定自2014年7月31日起,由生产技术科依据天气情况在鲜牛奶、调制奶中添加少许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
根据调查了解到,自2014年7月31日到9月3日,分11次(分别是7月31日,8月3日、4日、5日、6日、9日、15日、22日、23日、30日,9月3日)添加了约99千克山梨酸钾到乳制品中,生产了27万余瓶乳制品。
对此,今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就此致电长江乳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不清楚,你去问市政府吧”。
那么,山梨酸钾究竟是什么,是否允许添加至鲜牛奶中呢?
今日,西部乳业发展协作会秘书长王伟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啤酒、饮料和月饼等产品允许添加防腐剂,但根据国家规定,牛奶里面是绝对不可以添加的。(长江乳业)这个事情问题很严重。”
他介绍,低温奶要求在4度左右储存,有些产品可能因为脱离了冷链,于是就通过添加防腐剂来延长保质期。“但长江乳业这个应该是行业里的个案,因为业内都心知肚明,牛奶中不允许添加任何防腐剂。”
据了解,山梨酸钾主要用作食品防腐剂,属于酸性防腐剂配合有机酸使用防腐反应效果提高。以碳酸钾或氢氧化钾和山梨酸为原料制得。山梨酸(钾)能有效地抑制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活性,从而达到有效地延长食品的保存时间,并保持原有食品的风味。
值得关注的是,长江乳业这次违规并非首次,此前就曾因“乳饮料顶替学生奶”被罚。据报道,从2004年10月8日至2005年3月15日,长江乳业在供应镇江实验学校等镇江市区近30所小学学生奶的过程中,用可可牛奶饮品或清沁酸奶饮品替代100%鲜牛奶学生奶供应给学生,获利7760元。2005年6月,镇江工商部门正式向长江乳业下达处罚决定书,全部没收长江乳业违法所得7760元,另罚款9万元。
资料显示,镇江市长江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79年12月26日,至今已有35多年历史。不过一位乳业人士称,“该公司在江苏以及长三角来说,规模都很小。”
据最新进展,镇江市质监局已对长江乳业下达了行政指导告诫书,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对相关证据、违法事实等作深入调查核实,并尽快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同时,为保证长江乳业2万多订户的鲜奶供应,镇江市商务局会同市经信委等决定,选择扬州大学下属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为代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