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集团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办法》宣讲会(上海片区)在50所召开。集团公司科技部处长李剑,主管孙艳兵、陈帅,集团公司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杨震, 21所、23所、32所、36所、50所、51所、中电海康、电科软信等八家单位有关领导和专家出席了会议。

会上,李剑介绍了《集团公司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的制定背景、概念内涵、管理职责、转化程序、转化激励、法律法规等内容。他指出,制定该办法的核心目的在于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科技人才的创造性与积极性,提高集团公司创新能力、创新水平与整体竞争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业态形成。
50所副所长胡耀明对各单位到50所参加宣讲会表示欢迎。他指出,新办法的出台对于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有着重要意义,50所将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尽快推动新办法在所内落地实施。

与会人员就如何协调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与工资总额、量化科技成果转化贡献、《集团公司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等问题与集团公司科技部领导展开了热烈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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