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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通院联合发布《数字规则蓝皮报告(2021年)》

中国信通院联合发布《数字规则蓝皮报告(2021年)》 中国信通院南方分院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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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数字化发展引发各领域、各行业生产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模式的变革和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及人们生活方式带来深刻影

数字化发展引发各领域、各行业生产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模式的变革和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及人们生活方式带来深刻影响,也给经济社会治理和监管带来诸多新的挑战。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明确提出:“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支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要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当前国内外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数字规则,世界主要国家仍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阶段,远落后于全球数字化变革进程。特别是随着近年来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的地位日益凸显,数据非法收集、非法使用、非法交易等现象愈发普遍,平台垄断、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日益严峻。加强数字规则研究,规范数据收集使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此背景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联合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共同编写了《数字规则蓝皮报告(2021年)》,并在2021中国智慧城市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暨中国高校数据驱动创新大赛颁奖典礼上进行了发布,受到政府机构、科研院所及数字经济智库机构的广泛关注与认可。



本报告首先阐述了数字规则的概念与内涵,从数字化发展与数据管理两个维度对数字规则的内涵进行了定义。随后详细介绍了世界各国政府在政务数据开放、数据交易流通、跨境数据流动、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数字规则发展情况。在此基础上,从法规体系建设、数据收集管理、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应用规制、数据交易探索、跨境数据治理等维度,对我国数字规则体系建设现状进行详细研究,并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报告重点从顶层体制机制、法规体系、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行业规范等方面提出决策建议。


报告目录

一、数字规则的概念与内涵

(一)数字规则的概念与特征

(二)数字规则的分类与内涵


二、世界发达国家数字规则现状

(一)各国多举措共同推进政务数据开放

(二)鼓励数据交易流通活跃数据要素市场

(三)全球跨境数据流动圈呈现复杂态势

(四)主要国家数据安全框架基本成形


三、我国数字规则现状

(一)顶层法规体系逐步健全

(二)数据收集强调正当合法

(三)数据共享加快纵深推进

(四)数据开放强化试点示范

(五)数据应用技术同步规制

(六)数据交易积极探索实践

(七)数据跨境治理逐步推进


四、数字规则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数字规则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数据统一开放融合共享格局尚未形成

(三)数据要素市场化培育体系尚不完善

(四)数据安全管理模式仍需变革创新


五、数字规则推进建议

(一)加强顶层体制机制建设

(二)加强法规体系建设

(三)加速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四)加强行业引导和企业自律



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和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点击左下“阅读原文”,下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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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通院南方分院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南方分院(深圳信息通信研究院)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合作建设,立足“本土化 平台化”发展定位,重点开展信息通信及融合领域咨询服务、通信产品测试认证及技术研究、创新平台建设及规划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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