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第一财经、澎湃新闻
苹果针对用户“打赏”的30%抽成可能取消。
7月1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几家中国互联网公司高管透露,苹果公司正在考虑允许用户向原创作者“打赏”时,不再强制通过苹果应用商店(App Store)的“应用内购买”(In-App Purchase,简称IAP)机制进行。除了上述几家公司,还有游戏开发者也听说苹果可能在近期修改针对打赏的规则。
如果消息属实,这意味着,苹果公司将放弃将“打赏”(又称“赞赏”)理解为“应用内购买”的消费行为,继而放弃对其进行30%的抽成。
6月11日,在苹果开发者网站上更新的《App Store审核指南》中指出,如果开发者想在iOS软件提供下述功能(比如用户订阅、游戏内虚拟货币、游戏级别、获取高端会员内容、或者提供完整功能版本等),则开发者必须使用软件内购,苹果将从中提取30%的分成,而且必须走苹果支付渠道,此种做法也被业内称为缴“苹果税”。

所谓“IAP机制“即”In-App Purchase“,是指IOS系统下APP内支付或购买的交易机制,这原本是IOS系统为App应用开放者提供的重要的盈利模式或变现方式。同时对苹果来说,这也是其重要的商业模式。
打赏、赞赏、小费等付费服务功能,是中国互联网的一大特色。从2016年开始,微信、映客、今日头条等中国互联网产品开通“打赏”功能,用户如果喜欢作者和主播发布的内容,会根据心情给一笔费用不等的“小费”,带动了直播、知识付费等诸多新兴的商业模式。
在国外,类似Facebook Live等美国直播应用并没有提供这样的功能,Facebook目前允许主播在直播中展示广告,并保留55%的广告收入。
知乎、映客、陌陌、今日头条、微博问答等改变了用户打赏的支付方式,而微信则彻底关闭了iOS版本的公众号的打赏模式。

据了解,关于打赏问题,微信一直在与苹果协商,试图找到新的解决方案,达成替代协议。不过,目前双方还没有最新谈判进展。腾讯微信团队尚未听说苹果将修改打赏规定。
腾讯董事会主席兼CEO马化腾曾表示,腾讯与苹果之争,实际是一场误会。“大家的目标都是一致的,只不过科技的发展使得一些业务边界越来越模糊,互联网企业与硬件厂商的关系其实是更加紧密。”
不过,舆论在近几个月一直在发酵。苹果公司推出打赏新规后,在中文互联网世界遭受用户批评,很多原创作者因此收入减少,而用户向作者打赏时表示,支付体验不及直接跳转微信或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工具流畅。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分析,打赏情形发生的时间点均为阅读之后,也没有购买行为所需要的对价。而且,销售行为需要有销售者并表达销售意愿。在打赏中,作者没有表达销售明确种类和价格的商品的意愿。因此,苹果公司将赞赏列为应用内购买,与实际不符。苹果公司不属于赠予合同的任何一方,也没有提供任何服务,所以没有资格收取费用。
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则认为,不论是赠予还是销售行为,苹果都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发布一篇文章付费阅读和发布一篇文章等待打赏,属于商业模式的不同。认为“打赏”行为下,苹果公司没有提供技术服务,而付费阅读下则提供了技术服务的观点,没有依据。
知名IT律师赵占领表示,苹果此举是为了强制推行自己的苹果支付产品,涉嫌滥用其在IOS操作系统的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进行搭售商品,不仅损害用户和应用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支付工具厂商的合法权益,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及时启动反垄断调查。
不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孙彦认为,苹果公司的“打赏”抽成行为合情合理:“苹果系统为了坚持他封闭的原则,就需要制定一些规则,要通过一定的渠道来收取一定的利润,来维持系统正常的运转。”
多位学界专家认为,苹果强制征收32%“苹果税”的做法,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据澎湃新闻报道,中国监管部门也正在就打赏一事约谈苹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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