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郑威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移动应用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姜鼎
通信作者。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工程师,主要从事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移动应用安全、网络安全保险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郭飞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工程师,主要从事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移动应用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孙丽洁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工程师,主要从事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保险、人工智能安全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论文引用格式:
郑威, 姜鼎, 郭飞, 等. 网络安全保险国内外产业发展研究[J].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 2022,48(8):43-51.
网络安全保险国内外产业发展研究
郑威 姜鼎 郭飞 孙丽洁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北京 100191)
摘要:随着网络安全风险日益加剧,网络安全保险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转移、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的重要工具。国外的网络安全保险市场经历了二十余年的发展实践,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上下游生态。通过研究国外网络安全保险的产业环境及发展趋势,结合国内网络安全保险产业发展现状及业务模式,分析国内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发展建议。
关键词:网络安全保险;产业环境;网络安全
中图分类号:TP393.08;F842.6 文献标志码:A
引用格式:郑威, 姜鼎, 郭飞, 等. 网络安全保险国内外产业发展研究[J].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 2022,48(8):43-51.
DOI:10.12267/j.issn.2096-5931.2022.08.007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全球网络安全威胁持续加剧。各国政府纷纷加强网络监管,企业的安全投入不断增加,网络安全保险作为承保网络安全风险的新险种,日益成为转移、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的重要工具。国外网络安全保险产业发展迅速,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上下游生态。加强对国外网络安全保险产业发展研究,推动我国网络安全保险产业健康发展,对建设网络强国、助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 网络安全保险综述
1.1 网络安全保险的背景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席卷全球,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得以广泛应用,在促进实体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新的网络安全威胁和挑战。
(1)国际方面。根据安联集团(Allianz)发布的《2022全球风险晴雨表》[1],2022年十大商业风险中,网络事件(包括网络犯罪、IT故障/停机、数据泄露、罚款和处罚等)占据首位。2021年2月,美国佛罗里达州水处理厂电脑系统被黑客入侵,导致当地居民生活用水中断;2021年4月,Facebook的5 亿用户数据在暗网被公开售卖,企业声誉受损;2022年1月,新加坡加密货币交易平台被攻击,黑客利用智能合约漏洞窃取价值3.2 亿美元的加密货币。频发的网络安全事件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
(2)国内方面。根据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发布的《2021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网络安全监测数据分析报告》[2],2021年上半年,我国受攻击IP有3 048 万个,占我国IP地址总数的7.8%;“零日”漏洞7 107 个,同比大幅增长55.1%。2020年3月,微博5.38 亿用户数据泄露,企业声誉受损;2021年3月,中国台湾电脑公司Acer遭勒索软件攻击,赎金高达3.25 亿美元。2021年6月,淘宝近12 亿条用户数据被盗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为减少或避免网络安全事件带来的损失,企业需不断完善自身的网络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应对网络安全风险的能力。在风险控制模型中,应对风险共有四种手段:消除、降低、转移和接受。由于网络安全风险难以消除,企业通常通过部署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来抵御攻击,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并最终接受残余风险。网络安全保险作为转移网络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尚未得到充分应用。
1.2 网络安全保险的内涵
目前,国内外尚未形成对网络安全保险的统一定义。英国保险协会(Association of British Insurers,ABI)将网络安全保险定义为“用于弥补与IT系统和网络的损坏或信息丢失相关损失的一种保险产品”[3];美国国土安全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DHS)将网络安全保险定义为“旨在降低企业遭受数据泄露、业务中断和网络损坏等事故损失的一种保险产品”[4];欧洲网络与信息安全局(European Network and Information Security Agency,ENISA)将网络安全保险定义为“承保与网络空间风险(包括赔偿责任、财产损失和盗窃、数据损坏、网络中断收入损失和计算机故障或网站污染)等相关的风险损失为目的的保险合同”[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6]。
综合国内外相关定义,网络安全保险的核心内涵是以被保险人的网络及系统安全性(包括完整性、机密性、有效性等)及预期损失为保险标的,当出现被保险人遭受网络安全事故而导致企业生产中断、网站系统被破坏、商业机密被窃取、第三方隐私信息被盗用等情况时,保险人依据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业内涉及网络安全的诸多保险术语,如网络保险(Cyber Insurance)、网络风险保险(Cyber Risk Insurance)、网络空间保险(Cyberspace Insurance)、网络责任保险(Cyber Liability Insurance)、信息安全保险(Information Security Insurance)、网络安全保险(Network Security Insurance)、电子风险保险(E-risk Insurance)等,均属于本文中网络安全保险(Cyber Security Insurance)的范畴。
1.3 网络安全保险的分类
根据承保范围不同,可将网络安全保险分为第一方损失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两类(见表1)。
表1 网络安全保险主要类型
本文刊于《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2022年 第8期
主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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