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宁 华
移动应用创新与治理技术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终端实验室信息安全部主任,主要从事移动终端安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研究。
王艳红
通信作者。移动应用创新与治理技术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终端实验室信息安全部工程师,主要从事移动应用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科研及检测工作。
武林娜
移动应用创新与治理技术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终端实验室信息安全部工程师,主要从事移动智能终端及应用软件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检测及研究工作。
杜 云
移动应用创新与治理技术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终端实验室信息安全部工程师,主要从事移动应用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科研及检测工作。
论文引用格式:
宁华, 王艳红, 武林娜, 等. 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最小必要性研究[J].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 2021,47(8):69-73.
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最小必要性研究
宁华1,2 王艳红1,2 武林娜1,2 杜云1,2
(1.移动应用创新与治理技术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91;2.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终端实验室,北京 100191)
摘要:APP违反最小必要原则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是当前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研究了违规收集、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内在原因,列出了APP最小必要基本原则,提出了分项告知和单独同意机制,设计了权限索取、数据收集的最小化规范,给出了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方案。
关键词:APP;个人信息保护;最小必要
中图分类号:D922.16;D923;TP309 文献标识码:A
引用格式:宁华, 王艳红, 武林娜, 等. 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最小必要性研究[J].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 2021,47(8):69-73.
doi:10.12267/j.issn.2096-5931.2021.08.011
0 引言
我国境内移动互联网应用(Mobile Application,APP)上架总量已近350 万款,覆盖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管理各个方面。APP作为用户数据收集的主要入口之一,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日益严峻,对国家安全、人民利益、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形成严重风险挑战[1]。推动APP依据最小必要原则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已成为当务之急。
1 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挑战
随着AI、大数据等技术的广泛应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敏感性不断提高、数据范围不断扩大,个人信息的数据价值得到全面提升,海量相互关联的个人数据成为分析个人特征的基础。与此同时,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成为普遍现象。然而,普通用户难以察觉个人信息被违规收集,也缺乏控制的技术手段。
1.1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APP收集个人信息应向用户明示并征得用户同意后进行[2]。尽管当前普遍采用通过隐私政策或用户协议的方式向用户一揽子告知,但仍存在未告知且未征得用户同意违规收集IMEI、应用软件列表、MAC地址等行为。还有的APP未向用户告知且未经用户同意,利用Cookie等技术手段隐性采集用户数据,生成设备身份标识等。
1.2 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APP在征得用户同意或获得系统授权后,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基本原则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开发者不应利用能力和信息的不对称,违反与用户的约定,或超出业务场景的合理需求,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然而,APP开发者通常是根据其市场地位、利润及不良后果来决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边界。在获得用户的形式授权后,APP普遍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如无合理业务场景时超范围收集语音、图片、通信录信息,超深度收集位置、图片信息,超频次收集设备识别码、应用软件列表信息等。这些收集行为与用户意愿不符,普通用户难以觉察和取证,而开发者也难以主动进行自我约束。
2 问题分析
APP违规收集、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通常伴随着隐私政策冗长、强制“一揽子同意”、过度索取权限、滥用系统授权等现象。
2.1 告知内容冗长繁琐且晦涩难懂
目前,APP提供者通常使用隐私政策或用户协议等方式,告知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APP隐私政策长的接近2 万字,短的也有六七千字,平均字数在1.3 万字左右,按照300 字/min/人的阅读速度,读完全文平均需要30 min以上。用户反映普遍存在读不完、找不到、看不懂等问题。面对市场化程度和规范程度都较低的APP,上万的文字体量、层层嵌套的文件体系和章节架构、晦涩难懂的文字描述,使得隐私政策和用户协议形同虚设,难以担当告知用户的责任。对于用户来说,勾选接受隐私政策和用户协议以安装使用APP实属无奈之举。
2.2 一揽子征得用户同意
APP早期业务功能比较单一,通常在首次安装使用时,一次性告知并征得用户同意,同时索取系统权限。随着互联网业态的不断丰富,APP的业务功能不断增加,APP所收集使用的个人信息边界不断扩大。当前APP首次启动时,普遍采用弹窗方式,一揽子征得用户的同意。用户不同意将无法使用APP,或者仅能使用浏览模式。在一揽子同意的方式下,不区分首屏功能和其他业务功能、不区分必要信息和非必要信息。一方面对于多业务功能APP,用户通常只能接受使用所有的业务功能,APP开发者只需增加告知条款,形式上具备相关的业务功能,就可以无所顾忌地收集各种信息;另一方面对于具备垄断地位的APP,用户别无选择,只能同意所有信息被收集。在这种一揽子同意的模式下,用户除了依靠系统权限给予开关选项的节制外,基本丧失了选择“不”的权利。
2.3 权限滥用现象严重
在告知并征得用户同意后,系统权限成为APP收集个人信息的关键管控手段[3]。现有权限管控粒度过粗,权限申请目的告知不同步、权限行为记录不完善等因素导致APP过度申请权限、滥用系统授予的权限。APP过度滥用权限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无合理业务场景时,提前索取权限;二是有合理业务场景时,借机多索取权限;三是索取权限后,超范围使用权限赋予功能。然而,权限过度滥用用户易感知,评测时却存在主观判定难的情况。有必要制定APP权限最小化规范,引导APP开发者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申请权限,清晰即时告知权限申请目的,运行过程中最小化使用权限,事后自行留存权限行为记录等。
3 APP最小必要收集个人信息方案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普遍包含告知、同意、权限索取、权限使用4个环环相扣、互相影响的关键方面[4]。为破解一揽子告知同意、过度滥用权限的难题,有必要拆分首屏和其他业务功能或服务,区分不同业务功能或服务的必要信息和非必要信息,优化告知、同意、权限索取的时机和方式,规范权限使用最小化的操作范围、数据范围、收集频次、收集深度等,进而提出APP最小必要收集个人信息方案。
3.1 最小必要基本原则
APP可根据业务功能或服务的不同,按照约定成俗的方式进行功能模块划分,功能模块也可以继续拆解成更小的模块。在功能模块下可进一步划分为收集个人信息的业务场景,在某些业务场景下,信息采集需要得到操作系统的授权。以地图导航类APP为例,典型的功能场景层次架构如图1所示。可见,在首屏地图页面,尽管有当前位置和语音唤醒的场景,但位置和录音信息对用户来说均非必要,相关的权限申请用户也可以拒绝;而在导航功能下,位置信息和位置权限均为必要。
本文刊于《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2021年 第8期
主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主办的专业学术期刊。本刊定位于“信息通信技术前沿的风向标,信息社会政策探究的思想库”,聚焦信息通信领域技术趋势、公共政策、国家/产业/企业战略,发布前沿研究成果、焦点问题分析、热点政策解读等,推动5G、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产业的创新与发展,引导国家技术战略选择与产业政策制定,搭建产、学、研、用的高端学术交流平台。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官网开通啦!
为进一步提高期刊信息化建设水平,为广大学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刊于2020年11月18日起正式推出官方网站,现已进入网站试运行阶段。我们将以更专业的态度、更丰富的内容、更权威的报道,继续提供有前瞻性、指导性、实用性的优秀文稿,为建设网络强国和制造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推荐阅读
你“在看”我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