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月 14 日,香港证监会及香港金管局就稳定币相关市场波动发表联合声明:香港证监会和香港金管局留意到近期出现与稳定币概念相关的市场波动。这些波动看似源于拟在香港申请稳定币发行人牌照、从事相关活动或探讨此类计划可行性等相关的公告、新闻、社交媒体帖文或市场揣测。部分声称亦提及近期曾与香港金融监管当局接触。
香港《稳定币条例》于 8 月 1 日正式生效。《稳定币条例》实施后,任何人如在业务过程中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或在香港或以外发行宣称锚定港元价值的法币稳定币,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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