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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国内及跨境电商平台均需向中国税局报送卖家收入

新规落地!国内及跨境电商平台均需向中国税局报送卖家收入 亚周企业
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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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接连发布了两则公告,分别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跨境电商涉税监管升级:平台须报送卖家信息,出口实名申报成标配

国家税务总局连发两份公告,强化平台涉税信息报送与出口企业所得税管理,推动行业全链路合规

电商涉税知识

E-commerce tax related knowledge

涉税信息报送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接连发布两则重要公告,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及出口企业的税收监管力度[k]

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5号),首次明确要求:无论平台设立在境内或境外,只要为中国卖家提供服务或向中国用户开展交易撮合活动,均须依法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k]

一、哪些平台需履行报送义务?

1. 国内电商平台:包括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综合电商,以及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滴滴等网约车平台,直播带货及各类提供交易撮合服务的平台企业[k]。凡为网络交易提供场所、信息发布、技术支持等营利性服务的机构,均属报送主体。

2. 跨境电商平台:涵盖亚马逊、速卖通、eBay、Temu、TikTok Shop、Shopee、SHEIN、美客多等主流平台[k]。只要平台内存在中国卖家账户,或为中国卖家提供技术服务、运营支持,即纳入监管范围。

此举标志着长期被视为“监管盲区”的平台内中国卖家将被全面纳入税务监管体系,跨境电商正式进入“强数据穿透、全链路合规”新阶段[k]

二、平台需报送哪些信息?

  • 卖家身份信息: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店铺ID等
  • 交易数据:销售总额、净收入、订单数量等关键经营指标

三、哪些情况可免于报送?

  • 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且依法免税的个人收入信息
  • 2025年7月之前的历史交易数据
  • 平台已代扣代缴税款或已完成申报的相关信息
  • 税务机关可通过其他政府部门(如市场监管、人社等)共享获取的信息

四、报送时间安排

  • 2025年10月起,平台须报送2025年7月至9月期间的收入总额、退款金额、净收入等数据[k]
  • 身份与收入信息按季度报送,须在每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内完成(如第三季度信息于10月内报送)。

五、违规后果明确

  • 轻微违规(晚报、漏报、错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万至10万元罚款
  • 严重违规(瞒报、谎报、拒绝提供):罚款10万至50万元,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k]

(境内平台详细表单)

(境外平台详细表单)

六、出口企业所得税新规:代报不实视同自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7号)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k]

其中第七条规定:采用代理出口、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方式出口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须同步报送实际委托方的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详见附件2)[k]

若未准确报送,该笔出口将被视为申报企业“自营出口”,由其承担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实际委托出口方指出口货物的实际生产或销售单位[k]

七、监管闭环形成,“买单出口”时代终结

新规意味着“实名申报、三单一致”将成为出口合规硬性要求[k]。税务监管闭环正在形成,以往通过虚假主体“买单出口”的模式将难以为继。

建议企业尽快完成以下合规准备:

  • 出口主体备案,办理进出口权,获取独立报关资质
  • 确保清关合同、商业发票、物流单据指向同一货主
  • 实现增值税发票、报关单、外汇收款凭证的货主信息一致
  • 优化财税与供应链架构,留存电子合同、物流凭证、发票等全链路交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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