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指南
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127号公告,海关特殊监管区内适用两步申报,企业可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数据录入与申报。
一、操作流程
进入单一窗口货物申报模块,点击“两步申报”,展开业务菜单选择“进口报关单”或“进口备案清单申报”。
以涉检货物为例说明具体步骤:
二、概要申报基本信息填写
- 申报地海关(必填):在参数下拉表中选择;
- 境内收发货人(必填):社会信用代码必填,无信用代码时填写NO(大写),并填写海关编码;
- 海关代码(必填):最多10位,可为海关临时编码;
- 企业名称(必填):最多70位;
- 运输方式(必填):参数下拉选择;
- 运输工具名称(必填):手工录入,最多200位;
- 航次号(水路运输必填):手工录入,最多32位;
- 提运单号(必填):调用舱单后系统返填数据,目前仅支持水路和航空运输。
三、概要申报商品信息
- 商品编号(必填):非涉检填写前6位,涉检填写10位;
- 成交数量(必填):整数最多14位,小数最多5位;
- 成交计量单位(必填):参数下拉选择;
- 总价(必填):整数最多15位,小数最多2位;
- 币制(必填):参数下拉选择;
- 原产国(地区):参数下拉选择;
- 用途、货物属性(涉检时必填):参数下拉选择。
四、申报及后续步骤
1. 填写完毕暂存后点击“申报”完成概要申报。
2. 概要申报成功后,可在“概要申报查询”菜单查看状态,粉色底色表示提货放行。
3. 提离货物入区前,在金二特殊区域模块录入核放单。
4. 货物入区后按要求申报区港联动核注清单。
5. 核注清单申报完成后查询状态,并进行完整报关单的申报。
6. 完整申报需按照海关总署2019年第18号公告要求填写表头和表体内容。
五、注意事项
- 代理报关须在概要申报前填写代理报关委托协议编号;
- 商品编码有第二法定计量单位的需填写第二法定数量;
- 完整申报时需确保报关单关联了核注清单,未成功关联请清理缓存重试。
网址:www.scea.co
入会咨询请联系秘书处-何先生
电话:021-22365552
邮箱:hejianming@scea.c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