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作为一项普及广泛的体育项目,在海关商品归类中需依据明确规则进行专业判定。本文从英文名称、税则注释及海关预裁定等角度,分析其归类依据。
一、羽毛球是否属于球类?
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95.06的描述:“二(六)各种球,但高尔夫球及乒乓球除外,例如,网球、足球、橄榄球及类似球(包括这些球的球胆及外壳);水球、篮球及类似的有气门阀的球;板球”。
从英文和运动原理看
常见球类如 football、basketball、tennis ball 等均含“ball”一词,指圆形用于运动的物体。而羽毛球的英文为“shuttlecock”,与传统“ball”类有明显区别。
羽毛球由半球状软木和羽毛构成,飞行轨迹受空气阻力和击球方向影响,具有快速下坠、飘移等特点,不同于依靠滚动与弹跳的圆形球类,运动原理存在本质差异。
因此,从命名和运动特性判断,羽毛球不属于常规意义上的“球”类。
(图源:unsplash)
与其他体育用品的区分
《税则》品目95.06涵盖一般体育活动、体操或竞技用品及设备。但羽毛球在使用方式和环境依赖性方面具有特殊性。
其必须配合球拍使用,且飞行性能易受风力、湿度等环境因素影响,与哑铃、平衡木等固定功能器材显著不同。因此,不宜简单归入普通体育用品类别。
二、羽毛球究竟该归在哪?
(图源:海关总署)
综合分析可见,羽毛球虽名为“球”,但不符合《税则注释》中“球”的定义。作为运动专用器具,应归入品目95.06“其他”项下的一级子目,即属于其他运动用品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