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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离境即退税”到海外仓升级:跨境卖家的利润空间与合规博弈

从“离境即退税”到海外仓升级:跨境卖家的利润空间与合规博弈 雄安佳利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中心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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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境即退税”落地后,跨境电商海外仓怎么玩?机会盘点与风控指南

编者按:2025年《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的施行,以“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为核心,为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代码9810)注入了强劲的资金动力。然而,政策红利的释放与监管方式的升级始终相伴而行。在“金税四期”大数据监管全面落地的背景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运营管理要求》(GB/T 43291—2023),以及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共同勾勒出一个监管更智能、要求更规范、责任更清晰的新生态。这意味着,企业享受便利化退税的同时,也步入了一个合规门槛更高、数据责任更重、潜在风险更复杂的强监管时代。本文旨在剖析新政下的核心涉税风险,为跨境电商企业构建与之匹配的合规管理体系提供指引。


一、案例透视:新政落地与效率革命

2025年,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迎来标志性的效率突破。2025912日,共青城弦界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全国数字化首单9810出口离境即退税业务。与传统模式下动辄180天的退税周期相比,该企业从提交申请到退税款到账仅耗时不到3天。其财务总监坦言,这一变革不仅极大地缓解了资金压力,更因数字化监管的赋能,使企业风控人力减少50%,出口合规成本直接下降40%”

这一模式并非孤例。此前,南京的苏豪云商、江西的赣州君双霖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均已成功尝鲜新政,提前获取了宝贵的运营资金。效率跃升的背后,是国家政策的强力支持和监管科技的深度应用。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3号公告为离境即退税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而相继推出的数字化系统则通过打通企业、海关、税务、外汇及电商平台数据,实现了贸易-物流-资金的闭环验证,在确保业务真实性的前提下大幅提升了监管与服务效率。

二、风险重析:新政下的核心涉税合规挑战

效率的提升并未消除风险,反而在数据透明化的环境下,对企业的合规内控提出了更高、更精确的要求。海外仓模式的涉税合规风险主要源于业务真实性、数据合规性及境内外规则的衔接。

1、骗取出口退税的刑事风险加剧

新政允许货物离境后、未实际销售前即可申请预退税,这虽利好现金流,但也前置了退税审核时点。税务机关的核查重点将从单一的出口环节延伸至后续的海外销售环节。根据《公告》第七条,税务机关将对实际销售情况进行核查,若发现企业伪造、变造销售佐证资料(如平台销售记录、回款凭证),或通过关联方虚构海外仓销售交易,将面临已退税款被追回、行政处罚,甚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被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的刑事风险。同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退税款问题也应当被预防,否则也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面临相应刑罚。

2、出口退税核算失误的税务调整风险

销售再核算机制要求企业在规定核算期内(通常为退税次月至次年430日),根据货物在海外仓的实际销售情况,对预退税款进行最终清算。这要求企业建立精准的库存管理与销售数据对接系统。若因管理粗放,导致核算期内未实现销售的货物未及时缴回退税款,或实际销售金额申报错误,企业将面临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乃至行政处罚的风险。在海关备案取消后,企业伪报贸易方式(如将一般贸易伪报为9810)的风险同样存在,一旦查实将引发连锁式合规危机。

3、备案单证管理不合规的行政处罚风险

公告第六条对9810模式的备案单证提出了针对性要求。企业不仅需留存传统出口单据,还需特别注意:在无法取得出口合同时,应使用海外仓订仓单、租赁协议等文件替代;同时,必须将能够佐证货物最终实现销售的销售记账凭证、销售明细账等资料,在销售发生后15日内规范留存。这些销售佐证资料是证明业务真实闭环的关键。若企业单证管理混乱,留存不及时或资料缺失,在税务核查时将极为被动,可能导致退税受阻甚至被定性为违规。

4、境内外双重合规与数据跨境风险

海外仓业务横跨中外,风险亦具双重性。在境外,海外仓运营需严格遵守所在国的税收(如增值税VAT申报)、数据保护(如欧盟GDPR)、消费者权益及产品责任法律。若企业使用或自建的海外仓在境外出现合规问题,将直接影响国内主体的出口业务连续性。此外,为实现销售再核算,企业往往需要将境外平台的销售数据回传国内。这一数据跨境流动过程,必须同时满足国内《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和境外数据保护法规的要求,任何违规都可能招致重大处罚与商业信誉损失。

三、框架重构:构建海外仓业务的三位一体合规体系

面对系统性风险,企业需摒弃零散应对的思路,转向构建一个覆盖境内税务、跨境数据、境外运营的合规管理体系。

第一,以真实性为核心的境内税务合规框架。这是应对监管的基石。企业必须确保9810申报的每一笔业务,都具备完整、可追溯的真实性证据链。关键措施包括:

  •  合同流: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与海外仓服务商的仓储物流合同。

  •  货物流:国内报关单、国际运输单据、海外仓入库凭证。

  •  资金流:付汇至海外仓服务商的凭证、境外平台销售回款至境内主体的外汇凭证。

  •  票据流: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退税申报表单。

  • 数据流(新增关键维度):电商平台销售订单与收款记录、海外仓库存变动记录,这些是销售再核算的直接依据。企业应建立制度,确保这些数据能及时、准确归集。

第二,以标准化为指引的海外仓服务商管理。海外仓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业务风险。企业应依据《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运营管理要求》这一国家标准,对服务商进行遴选与考核。该标准对海外仓的运营管理、信息协同、应急处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合作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在库存管理、数据提供(特别是支持国内退税核算所需的数据)、货物安全、境外合规等方面的权责,将风险进行有效隔离与分担。

第三,以数字化为支撑的合规流程赋能。手动处理海量订单与报关、退税数据的时代已经过去。企业应积极借助技术工具,如ERP(企业资源计划)、专门的跨境贸易合规软件或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平台(如云上跨境平台),实现业务、物流、通关、收汇、退税数据的自动采集、比对与申报。数字化系统不仅能杜绝人为差错、提高退税效率,更能形成难以篡改的完整数据链,为应对监管核查提供最有力的证据。

四、行动指南:从被动应对到主动管理的三步走策略

第一步:紧急启动历史业务合规性自查。

立即对2025127日公告施行以来所有以9810模式申报的出口业务进行回溯自查。重点核查:已办理预退税的货物,其后续销售数据是否已准确核算并申报;所有备案单证,尤其是海外仓使用证明和销售佐证资料,是否已按规定完整留存;业务流程是否存在四流不一的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应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及时进行补充申报或调整,化解潜在处罚风险。

第二步:系统梳理并重构内部合规流程。

依据前述合规框架,全面审视并优化内部流程。明确财务、业务、物流、IT等部门在数据传递、单证留存、核算申报中的职责与节点。制定详细的《海外仓业务税务合规操作指南》,将政策要求转化为内部可执行、可检查的步骤。特别要强化对业务人员的培训,使其理解伪报贸易方式、数据造假的法律后果。

第三步:战略评估并优化供应链与海外仓布局。

从长远计,企业应评估不同海外仓模式(平台仓、第三方仓、自建仓)的税务与成本影响。结合《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中关于优化海外仓布局的指引,在开拓新市场时,优先选择与我国监管合作密切、数据交互便利的地区布局海外仓。同时,积极关注并运用国家在出口信用保险、跨境资金结算等方面的金融支持政策,为合规运营增加风险保障与资金便利。

海外仓模式作为跨境电商的一大运作模式,现已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重要力量。而随着境内外政策法规不断推陈出新,对企业而言,税务合规已不再是单纯的成本支出控制,而是决定能否安全、持久享受政策红利,并在此轮行业洗牌中构筑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值得所有企业深度思考。

从被动应对稽查到主动构建数字化、全链条的合规管理体系,是每一个志在深耕海外的跨境电商企业的必由之路。

相关法规政策与案例:

1.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商贸发[2024]125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     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5. 共青城云上跨境生态园离境即退税合规化、数字化监管创新新闻发布会,载九江市人民政府网。

    南京企业“9810”新政后获首笔预退税,载南京市商务局2025228日。

  — 文章: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张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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