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支付服务法案》立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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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新加坡《支付服务法案》在国会成功立法,由新加坡教育部部长Ong Ye Kung宣布,MAS(新加坡金管局)正式出台该法案。 |
法案主要内容
根据MAS通知,该法案于2018年11月下旬进行一读,并于2019年1月14日二读后通过审议。
法案监管范围涵盖所有在新加坡实际经营的机构,包括数字货币交易所、钱包和OTC平台,无论其是否在新加坡注册。
正式出台后,上述行业将有6个月时间向MAS备案。
牌照制度
新成立的《支付服务法案》整合了《支付系统法案》和《货币兑换及转账服务法案》,新增“指定制度”和“牌照制度”。
- “指定制度”: 授权MAS指定支付系统参与市场竞争,防止垄断。
- “牌照制度”: 包括三大类牌照:
- “货币兑换”牌照: 监管范围小,业务规模较小。
- “标准支付机构”牌照: 对支付/转账额度有限制,年均月度金额≤300万SGD或流水额≤600万SGD。
- “大型支付机构”牌照: 审批严格,适用于业务金额超过“标准支付”牌照规定的企业。
监管范围
法案填补了境内转账、商业采购及支付型代币等领域的监管空白,要求相关运营平台申请牌照。
MAS指出,新加坡成为少数对数字货币业务明确监管的国家。部分风险较低的支付服务可免除监管,如持牌金融机构开展的电子支付或虚拟货币业务。
数字货币交易所、钱包及OTC平台必须申请相应牌照,并满足反洗钱规定。
行业透明化
大型交易所如火币、比特币等可能申请“大型支付机构”牌照,需满足技术安全要求,且不得违反反洗钱标准。
若涉及交易证券性质的代币,还需持有RMO牌照(资本市场运作者),随时接受MAS抽查。
总结
《支付服务法案》弥补了新加坡原有法案不足,使数字货币产业更加透明,推动金融科技行业发展,规范市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