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盖章问题全解析
政策规定与实际操作指南
遇到发票盖章不清晰,或同时加盖两个章的情况怎么办?以下是官方给出的权威解答。
政策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时需按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如实填写,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特殊情况: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而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无论是彩色打印还是黑白打印均无需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热点问答:
- 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么?
不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发票上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 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这样可以么?
不可以,发票上只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 发票上盖的发票专用章不清晰怎么办?
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或红冲。 - 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么?
有效。 - 发票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发票记账联是否需要盖章?
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记账联无需盖章。 - 发票专用章名称与销售方名称不一致一定有问题吗?
不一定。如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为商户代开发票时,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二者名称不一致属正常。 - 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必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则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十大常见问题:
详见文末图解。



